兩三年前,被一個朋友一開始說家庭有狀況,先借了幾萬,然後開借據本票,但第二次借了說要改金額另開本票,收回然後就沒再給.
最後累積借了10多萬,說會分期還,結果2個月後就不見人了,手機號碼也換掉.
(好吧,我太善良了,相信人性本善)

最近從共同朋友的朋友FB相片中看到他出現,FB也換帳號,不公開,傳訊息給他應該也會當垃圾訊息被忽略了...
傳訊息給相片的主人,也沒回應.

請問該如何要回這筆錢?

(還好當初有他傳的簡訊,有金額和他的銀行帳號,不然應該什麼證據都沒了...)


kay0620 wrote:
兩三年前,被一個朋友...(恕刪)

法院告告看,用公權力將該人找到。
如果你當初有留匯款證據 跟相關資料

不管對方認不認帳

你可以去請求 要求對方不當得利 將該筆匯款 還你

不過 你要去警局告對方 才可以


如果還有不懂的 歡迎你問我

或是PM給我都可以

先決條件 你證據要有 ,不然錢是要不回來的

沒證據 就只能 當作 自己花錢看清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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