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看到一件驚喜。相信平常很少有人有機會看到法院的判決書。這個案例我覺得非常值得仔細閱讀。

意外看到一件驚喜。相信平常很少有人有機會看到法院的判決書。這個案例我覺得非常值得仔細閱讀。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p=hp5A3rE6Y%2b6LASvK82Ofw%2b%2b%2bIcrGHd59hBSkBWb76po%3d
sleeve914 wrote:
意外看到一件驚喜。...(恕刪)


寫的樂樂等
結果是無罪
所以意思是開分身帳號去罵人
然後告人的得到法院認證被罵的没有錯

所以被告的人是你嗎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Mr ciprino wrote:
寫的樂樂等結果是無...(恕刪)


不是我喔。

會這樣說相信你只大略看了前半。

建議看完完整內容,後面有提到疑點之處﹝完全不是你以為的那樣﹞。

還有,我不想惹官司,所以我就不爆料了,只分享判決書內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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