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手機可試用七天 新北市:不退就罰

惡魔的右手 wrote:
不過這些人遲早會進入廠商的黑名單的...

不是開放辦理會員就有義務接受每個申請案...
這樣店家應該會被告吧?

即使他偷過店裡東西店家也不可禁止他再來消費啊,更不用說可無條件退換貨是店家自己心甘情願,甚至是當地政府消保法本來就有此規定。

我們消費者根本不用那麼自作多情說要體諒同情這些商人,所謂無利不成商,更多人說無奸不成商,若商人有提供無條件退換貨則他老早就把「這服務的或然率成本」加進商品成本,若台灣有這麼多消費者都那麼勤勞於無條件退換貨,則台灣市場龐大的電視購、網購、網拍等非實體購物早就通通都關門大吉了。

小弟有朋友就是在「Yahoo購物」賣隨身碟,他說退換貨比率根本不到一成,故意買好玩退好玩的懊客則更是少之又少,加上又不用勞心勞力去管理,他說其實還蠻好賺的。
惡魔的右手 wrote:
看到這些就知道為什麼美國人總是消耗最多資源了吧...

因為對消費者保護做的太超過...

所謂「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無條件退換貨」跟「消耗最多資源」有什麼關係,被退換下來的商品還是會以整新品或二手品繼續賣啊。

若無法「無條件退換貨或可折價退換貨」,則買來若不滿意只能由消費者自己想辦法賣掉,而自己想辦法賣掉是遠比退回店家麻煩許多,此時有很大的比率該商品會從此成為該消費者浪費錢擺在家的呆物,這樣才是「浪費更多資源」吧。

cbmtvb wrote:
「無條件退換貨」跟「...(恕刪)

沒有法律規定開店就一定要收顧客阿....=.=
商品可以拒賣,服務可以拒做...之前不就有人嗆開餐廳絕不做中國人的生意...
如果開店就有義務收客人,那早就天下大亂了

你大概沒想過如果越來越多人有樣學樣會是什麼光景...
如果廠商提高這種退換貨的或然率,只會造成零售價格水漲船高
到最後受害的只有善良的消費者,不會惡意玩退換貨的
必須花比以往更高的價格去買相同的東西。
另一受害的是乖乖守法被惡意消費者欺負的廠商。
現在消費者至上的時代,正經做生意的不見得就是暴利
之前3顆高麗菜換一碗泡麵的新聞你忘了?
同樣是賣東西,賣高麗菜的農民卻是心在淌血
得利的只有2種,一是根本不甩政策,賺錢至上的惡質廠商
一種是刻意鑽漏洞,濫用保固不想付款的無恥消費者

還有,不是所有被退貨的都能整新重新出售...別太天真!
食品、飲料類拆封後你是要怎麼整新?
衣服像是貼身衣物你要怎麼整新?你怎知道有沒有被使用過?
書籍、唱片類的,誰知道你是不是COPY完才退?熱封膜很容易買阿!
所有的盥洗用具像是牙刷、毛巾要怎麼整新?
就算是可以整新出售的電器用品,難道還能賣跟全新品的價格?
用隨身碟舉例實在很爛,因為這種東西體積小、故障率極低、一堆原廠終身保固
退換貨可以用的藉口真的太少了
改天叫你弟弟賣其他的東西看看...看他還能不能說出這句話
奧客不用多,一個月一次就夠你受。
惡魔的右手 wrote:
(1) 沒有法律規定開店就一定要收顧客阿....=.=
商品可以拒賣,服務可以拒做...之前不就有人嗆開餐廳絕不做中國人的生意...
如果開店就有義務收客人,那早就天下大亂了

(2) 你大概沒想過如果越來越多人有樣學樣會是什麼光景...
如果廠商提高這種退換貨的或然率,只會造成零售價格水漲船高
到最後受害的只有善良的消費者,不會惡意玩退換貨的
必須花比以往更高的價格去買相同的東西。
另一受害的是乖乖守法被惡意消費者欺負的廠商。
現在消費者至上的時代,正經做生意的不見得就是暴利
之前3顆高麗菜換一碗泡麵的新聞你忘了?
同樣是賣東西,賣高麗菜的農民卻是心在淌血
得利的只有2種,一是根本不甩政策,賺錢至上的惡質廠商
一種是刻意鑽漏洞,濫用保固不想付款的無恥消費者

(3) 還有,不是所有被退貨的都能整新重新出售...別太天真!
食品、飲料類拆封後你是要怎麼整新?
衣服像是貼身衣物你要怎麼整新?你怎知道有沒有被使用過?
書籍、唱片類的,誰知道你是不是COPY完才退?熱封膜很容易買阿!
所有的盥洗用具像是牙刷、毛巾要怎麼整新?
就算是可以整新出售的電器用品,難道還能賣跟全新品的價格?

(4) 用隨身碟舉例實在很爛,因為這種東西體積小、故障率極低、一堆原廠終身保固
退換貨可以用的藉口真的太少了
改天叫你弟弟賣其他的東西看看...看他還能不能說出這句話
奧客不用多,一個月一次就夠你受。
(1) 這本來就有違法之虞。

(2) 台灣非實體購物如此發達就能反證您的顧慮。

(3) 本來就不是所有任意商品皆被希望能「無條件退換貨或可折價退換貨」。

(4) 同(2)

(5) 希望您能在本「手機消費經驗分享」討論區多多為消費者發聲。
cbmtvb wrote:
一堆人沒看到紅字就亂...(恕刪)


大哥,很多高級進口車都是下訂才運回的,沒有展示與試乘車喔,照你和新北市消保官的說法,開個7天再回去退車,也是可以囉?

萬歲,以後天天開新車!
Billy.Huang wrote:
大哥,很多高級進口車都是下訂才運回的,沒有展示與試乘車喔,照你和新北市消保官的說法,開個7天再回去退車,也是可以囉?

萬歲,以後天天開新車!
(3) 本來就不是所有任意商品皆被希望能「無條件退換貨或可折價退換貨」。

但個人是覺得汽車也可列入,或許目前已有某些先進國家把汽車列入可「無條件退換貨或可折價退換貨」的項目了吧。

cbmtvb wrote:
一堆人沒看到紅字就亂...(恕刪)


我在美國待過,30天無條件退貨是沒錯,但是只要零配件與說明書完整的商品,一律當"新品"賣,只有外盒破損,缺零配件或說明書才會減價特賣,所以去買東西挑沒拆封的都要選很久,你確定要跟美國學,"只要零配件與說明書完整的商品,一律當"新品"賣"嗎?
jtseh wrote:
我在美國待過,30天無條件退貨是沒錯,但是只要零配件與說明書完整的商品,一律當"新品"賣,只有外盒破損,缺零配件或說明書才會減價特賣
應該是當「整新品」而非「全新品」賣吧?

被客人退貨的商品如謊稱「全新品」賣應該早就被告了吧?

標明「被客人退貨」的商品欲以「全新品」價格賣應該也賣不掉吧 (除非目前大缺貨中)?

cbmtvb wrote:
應該是當「整新品」而...(恕刪)


沒有使用過的商品,零件與手冊都有,不是"整新品",是當"新品"販售.還是我們那州比較濫?

僅外包裝拆封,並不視為"整新品",因為零件與手冊皆齊,無損商品功能.

所以才要花時間找"原廠封條未拆封"的產品,而不是"商家封條"的產品,因為價格一樣.

但是DEMO機或是缺零件,包裝外殼或手冊的商品就會有特價


cbmtvb wrote:
應該是當「整新品」而...(恕刪)


還有,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無條件退貨,或是都是30天

有保存期限的商品,例如水果,雞蛋,30天再退就濫掉了

一些電子商品,例如CAMCODER,我們那邊只有7天

衣服也不能使用(標籤不能拔掉),因為拔掉即代表使用過

所以美國提供的是"30天的商品購買猶豫期",不是"30天試用期"(因為標籤不能拔掉)

當決定購買後,商品有瑕疵,那是"商品保固"問題,與"是否決定購買"不能混唯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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