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惡劣的店家 - 光華商場的領袖數位(碼)

Chinor wrote:
....
基本上此糾紛兩邊都有過失,評斷者少以店家過失為討論,反而僅以為店家肯退貨就叫負責,
而對於樓主態度不佳,沒做功課大加撻伐。
當店家跟你收一個不合理的押金時,怎麼會不感到生氣?
而樓主被店家惹火了導致態度不好,就開始被大加撻伐,這點我是認為違背人之常情。
.....
(恕刪)


您覺得在樓主未道歉前,站在樓主立場上看的人有多少...
有許多明指暗指魔人的朋友們,說此版一味都不站在事主場,反而幫廠商說話....

小弟不是願意指責發言朋友的不是,因為包括兄台,以上論點我也認同,
但大家不認同的是樓主原先對事,甚至對01版上發言朋友的態度(我知道他後來道了歉...).

在情理法下,店家不對在先,當大家沒以"情"字去看,而以理字去看時,是忽略樓主的同理心,我認同兄台您的部分論點,但不代表"理"字站不住腳,要不,如果樓主打人或駡店家,也可以說是合理嘍!

要說"情",當許多些人已明說好說---"廠商錯誤在先"時,反對的朋友是否有看到,都只看到我們寫了"樓主錯了"片段...,後面就不用重複了.

如果廠商不對,就拿出證據,我們幫你駡廠商,沒有,就樓主原先少少的發言及對話,再套回您說的"情"字,您如果好心發表了意見,不認同就算了,還一直說是一面倒的都是廠商的行銷手法,暗指我們就是廠商或業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駡回去呢...

最後我只問,我有沒有在任何發言中,中傷或出言不遜的指責過兄台,如有,我願意向兄台道歉,至於您說的那些業代,大家都知道是誰,就是因為知道是誰,沒有人想與他們畫上等號,而當無辜的網友發言時,只因意見不同,又為別人明指暗指與這些業代為伍時,套句兄台的話,誰會不生氣,需不需要上來叫一下.
小正正 class2u.net wrote:
哪些是不可以信的,只是置入性行銷。...(恕刪)

你的頭像跟你用的ID
就是一種置入性行銷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tim_yuan19690303 wrote:


您覺得在樓主未道...(恕刪)



難道這件事情的是非
跟他用什麼態度看待這邊的朋友有關??
他口氣不好 就找理由攻擊他
只要他口氣軟一點 就可以替他說話
恕我直言
我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


說句良心話
前面諸多發言哪邊合理了??
我也實在無法理解
為什麼台灣的消費者要按照廠商那套處處對他們自己有利的規矩辦事
我很希望台灣有像美國那樣的重大懲罰性賠償
50億 上百億台幣的重懲
這樣比較容易教會台灣的廠商什麼叫做尊重 甚麼叫作責任 什麼叫作義務


我只能說我如果是老闆的遇到這種情形的話
我會說
你自己設法讓顧客滿意到不要來跟我投訴
如果再讓我聽到一句抱怨
就是開除
你自己看著辦
當然 這只是假設
這樣的性格也許也不適合當老闆...


我很想問一句
連店家自己先理虧都能處理成這樣
那要是善意的消費者有些微非故意的缺失怎麼辦??
不難想見這種情形下 他們可能是面對什麼樣的處境??
我真的無法認同這樣的消費環境



juddy007 wrote:
你的頭像跟你用的ID
就是一種置入性行銷
可是樓主若矯情地隱藏自己的身份,最後被爆出原來就是某某某,是不是又要被說是敢爆不敢當?
tim_yuan19690303 wrote:
您覺得在樓主未道歉前,站在樓主立場上看的人有多少...
有許多明指暗魔人的朋友們,說此版一味都不站在事主場,反而幫廠商說話....

到底有誰指責誰是業代、魔人?基本上我是沒看到
對樓主攻擊的篇數到是蠻常見的,至於是否有人是幫店家說話,這端看個人感覺
但至少我認為將樓主預設立場的,並不客觀。 <-- 這點我前面有問你,你沒答覆

而你認為樓主應該道歉的點是什麼?
tim_yuan19690303 wrote:
在情理法下,店家不對在先,當大家沒以"情"字去看,而以理字去看時,是忽略樓主的同理心,我認同兄台您的部分論點,但不代表"理"字站不住腳,要不,如果樓主打人或駡店家,也可以說是合理嘍!

要說"情",當許多些人已明說好說---"廠商錯誤在先"時,反對的朋友是否有看到,都只看到我們寫了"樓主錯了"片段...,後面就不用重複了.

討論切忌無限上綱,是誰說打人或罵店家就算合理?
當然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說,認為這是批評的人,自然只會挑出批評的段落來看。
這點我同意,的確是有可能有這種情況。

但是許多前面的文章,基本上只有短短幾行,應該沒辦法挑出段落吧。不是每個人都會兩邊都批評的。
當然也有假裝要很客觀,卻暗指樓主買NB是想要這兩片保麗龍的,或者是故意隱瞞弄丟保麗龍而要求退貨的。

若要依情理法討論:
1.就法律上:商家賣出與預定功能不符的產品,商家必須要回收、補救或賠償。

2.道理上:商家是錯在先,消費者是包裝缺少在後。先不論因果,光就責任分攤而言,算一半一半都是便宜商家了

3.情禮上:這點商家網路回文態度很ok,非常值得肯定。而樓主也並未一昧斥責商家,但是標題下的並不好。
而事發當時呢,如果商家有站在消費者同理心上處理,是不是有許多能化解糾紛的手段?
(能提出解決問題手段的,不是顧客,而是擁有資源的店家,所以這點責任在店家)
不說別的,就講說不必樓主再跑一趟,只要樓主通知一下,店家去樓主那邊領取和退錢就好。
是不是就能感受到店家的誠意了?
但是店家選擇的卻是:沒有說明訂出這2500的理由,只給了人一種兩片保麗龍押金2500的感受。

所以就情理法而言,店家應負責的部份都遠比樓主高。
tim_yuan19690303 wrote:
如果廠商不對,就拿出證據,我們幫你駡廠商,沒有,就樓主原先少少的發言及對話,再套回您說的"情"字,您如果好心發表了意見,不認同就算了,還一直說是一面倒的都是廠商的行銷手法,暗指我們就是廠商或業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駡回去呢...

店家都自承銷售錯誤、以整新金額全額當押金,轉嫁消費者了,這些還要誰拿出證據?
我指的一面倒,是我看到這棟大樓有偏頗不客觀、預設立場、以及不理性的文章(罵人澳洲來的、酸人的),
而且到現在,我還是不曉得你講『誰指稱你們是廠商或業代』、『誰說這是廠商的行銷手法』??

您不是建議大家打開天窗說亮話,直接指明是誰?
我的圖示是我從10年前大學時候就一直沿用到現在的哦!不是為了 Mobile01 來置入性行銷做的。你們好有想像力啊!
我的名稱是因為 "小正正" 已經被別人用走,所以我為了代表自己的身分,行不改名、做不改性。我就是那個小正正教室的小正正,不是其他跟我一樣也叫小正正的人。所以只好把網址一起放在名稱裡面。我會對我所有的發言負責,不用匿名或容易和別人混淆的名稱。

另外講到置入性行銷,這裡還有另一篇類似的文章可以看看:http://blog.chinatimes.com/tomsun/archive/2009/06/29/414999.html
剛剛有人在我的部落格回應,所以又讓我想到了一個問題。

請問你是代表原廠、經銷商、業務還是消費者還是旁觀的路人來說話?請問你是上中下游的哪一環?知道你代表誰說話,就可以從你說話的邏輯和態度去分析你的角度、利益和心態。

對於事情的細節不夠瞭解,就用預設立場說話很大聲的人,是不是該檢討一下呢?!
primesnark wrote:
說句良心話
前面諸多發言哪邊合理了??
我也實在無法理解
為什麼台灣的消費者要按照廠商那套處處對他們自己有利的規矩辦事
我很希望台灣有像美國那樣的重大懲罰性賠償
50億 上百億台幣的重懲
這樣比較容易教會台灣的廠商什麼叫做尊重 甚麼叫作責任 什麼叫作義務

primesnark大,基本上是很同意你的意見
不過很多事情只是理想,國情也不同,因此在台灣很難實施出來。

而且同時,還是有許多消費者會鑽保固漏洞之類,不見得所有消費者都是善意的
所以不能光保障消費者,廠商應得的利益也是要保障。 <-- 但並不是保障廠商穩賺不賠
primesnark wrote:
我很想問一句
連店家自己先理虧都能處理成這樣
那要是善意的消費者有些微非故意的缺失怎麼辦??
不難想見這種情形下 他們可能是面對什麼樣的處境??
我真的無法認同這樣的消費環境

店家理虧還能處理成這樣,我也覺得很厲害...
更何況要求的是那種包裝填充物,這樣的細節

但是店家毫無理虧,而消費者有細微缺失的問題,則是灰色地帶
原因在於"善意消費者的些微非故意缺失"與"惡意消費者的些微故意缺失",其實會很接近,也很難分辨
一般較合情的作法是店家包含此細微的缺失,但若發現消費者是不斷地投機,就會列入黑名單之類
前面討論的人,許多都把樓主丟到這種情境去了。
小正正 class2u.net wrote:
我的圖示是我從10年...(恕刪)

我的圖示是我從10年前大學時候就一直沿用到現在的哦!不是為了 Mobile01 來置入性行銷做的。你們好有想像力啊!--------------你解釋圖示 網友可以接受
我的名稱是因為 "小正正" 已經被別人用走,所以我為了代表自己的身分,行不改名、做不改性。我就是那個小正正教室的小正正,不是其他跟我一樣也叫小正正的人。所以只好把網址一起放在名稱裡面。我會對我所有的發言負責,不用匿名或容易和別人混淆的名稱。

另外講到置入性行銷,這裡還有另一篇類似的文章可以看看:http://blog.chinatimes.com/tomsun/archive/2009/06/29/414999.html


------------------------------------------------此篇文章已脫離主題 還敢說你沒趁機打廣告
小正正 class2u.net wrote:
剛剛有人在我的部落格...(恕刪)

剛剛有人在我的部落格回應,所以又讓我想到了一個問題。

請問你是代表原廠、經銷商、業務還是消費者還是旁觀的路人來說話?請問你是上中下游的哪一環?知道你代表誰說話,就可以從你說話的邏輯和態度去分析你的角度、利益和心態。

對於事情的細節不夠瞭解,就用預設立場說話很大聲的人,是不是該檢討一下呢?!

若是小正正老師 有將事情的真相說出來是最好不過
誰說謊 誰說真話 真相只有一個 是不是預設立場 明眼人都知道
是你小正正道貌黯然 還是店家呢?

請正面回答 不要只回應對自己有利的
1.店家確實錯在先 但你有沒有恐嚇店家 說不給退 就要告到消基會 找壹周刊 到部落格去說這家店有多爛
2.你敢保證你沒打電話給店家 告知您保麗龍已遺失
最好沒有 否則 若有人調出電話通聯記錄
有人就會從公眾人物 淪為階下囚
若是店家說謊 也會被公幹..........................

現已成為羅生門

但我是覺得別把自己講的都沒錯

你要記住---------------水能載舟 也能覆舟



店家介紹錯 也先讓您退貨 但您包裝不完整 店家如何退貨???這不是擺明再為難店家的小業務
若店家服務不好 也可以不承認 他介紹錯 您還能先退貨嗎??
店家表明保麗龍歸還 就可退押金 若您不同意 店家有拿刀逼您嗎???

就只因為您是公眾人物 有可能是面子掛不住 所以才要鬧成這樣
若是我 我若也有理虧 我早就拿保麗龍去換回押金了
你能爭到什麼嗎???
人與人相處 為何不能做到互相????
這是我一直想不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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