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正正 class2u.net wrote:
抱歉哦!不接受激將法...(恕刪)
因為你拿不出來
不敢回應我的問題
就是默認
還敢說你沒義務PO照片--------------------態度惡劣到了極點
你在01發言
就要讓網友及社會大眾知道真相
否則你到此發文 就只是了你自己的私人目的
那就是要愚弄網友 把我們當成你對付店家的工具
心之眼 wrote:
Chinor 網友提到的 銷售錯誤絕對不是只有道德問題 我個人非常認同
但我想也絕對不是看到對方的失誤就想盡辦法就一直要求對方賠償吧...
心之眼 wrote:
哇賽…好厲害,今日註冊就被發現 chinor版大是想指?
心之眼 wrote:
我是覺得樓主即然覺得保麗龍不值2500 為什麼沒繼續捍衛消費者權益?
而同意惡劣店家的做法 簽下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