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88 wrote:還是那句話如果路夠空 你順手切一下右線等和龜車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再切回內線吧這不是違規右側超車是2次的變換車道...(恕刪) 你是日本人?英國人?....左駕的怎變鼓吹從右邊超車???看了一連串發文只能說多去歐美先進國家走走,尤其是德國,你的"佔道",'右邊超車'觀念在德國保證會被開單^^
iceoff wrote:第一張圖說得很清楚了...(恕刪) 如w先生說的,限速110,寬限值正負10,都是合法範圍。開120跟開100,都是違法但不會取締。但那種速度容易堵車,容易犧牲掉超車道的功能,答案應該很明確,沒有人的速度是絕對準確,儀器也有誤差值,這法律的空窗造就了許多開100在內線,讓一些怕技術不好,不敢變換車道的人堵在內線,如w先生,連國安等級都搬出來了,厲害。
咪芮哆 wrote:你是日本人?英國人...(恕刪) 台灣人最糟糕的是老是要和先進國家比台北市容 比大陸二線城市還差德國發起兩次世界大戰我們還在吃餿水油食品剛還在報 火腿 培根 又有好料是同一個等級的國家嗎??還有我一直有強調右側超車 和先向右側變換車道等安全距離足夠後再向左側變換車道是不同的自己懶得變換車道不要再用那是右側超車違法來要求前方要去變換車道你在市區內側車道遇到前車要待轉 你都怎麼辦?
WOWO88 wrote:以第一樓的那圖來看如果有內線的車子堅持變換車道你覺得 會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嗎?...(恕刪) 你的方向燈是裝飾用的嗎?國道一號從頭塞到尾的時候,台北南下新竹的如果開在內線,你覺得他會乖乖塞到高雄終點嗎?不會打燈切到中外線?什麼爛例子,不要讓人家笑了。真的。
WOWO88 wrote:台灣人最糟糕的是老是要和先進國家比台北市容 比大陸二線城市還差德國發起兩次世界大戰我們還在吃餿水油食品剛還在報 火腿 培根 又有好料是同一個等級的國家嗎??還有我一直有強調右側超車 和先向右側變換車道等安全距離足夠後再向左側變換車道是不同的自己懶得變換車道不要再用那是右側超車違法來要求前方要去變換車道你在市區內側車道遇到前車要待轉 你都怎麼辦? 你還在鬼扯阿,台灣就是因為有你這種死不讓的,所以才無法變的更先進,你在罵你自己耶~法規也叫你要讓,高公局也說無論車速如何就是要讓,你就是不讓在那邊強辯,你就是那種死在內側到開定速的~
WOWO88 wrote:以第一樓的那圖來看如果有內線的車子堅持變換車道你覺得 會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嗎?那是叫技術好還是 任意變換車道 你還在鬼扯阿,任意變換車道是你認定的嗎?任意變換車道只有兩個定義,一個是未打方向燈,另一個是連續掛兩線,我看你應該都幹過了吧,幹這種事情的通常都是喜歡開內線的,一上高速就直接往內線衝,我常看到連續換三四個車道的,其中一個不會就是你吧?~法規也叫你要讓,高公局也說無論車速如何就是要讓,你就是不讓在那邊強辯,你就是那種死在內側到開定速的~
DC10 wrote:你還在鬼扯阿,台灣...(恕刪) 不要貼個9x年的文 亂說一定要讓103年的文跟你講很清楚了再貼一次爭議點(二)依前述規定,小型車持續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並未違規,因已以最高速限行駛,再提高速度即屬超速,故亦不適用「堵塞超車道行車」之認定。二、有關您詢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遭後方車輛超過速限違規逼車,前車是否須禮讓及違規部分,依道路主管機關之見解,前車並未有堵塞超車道行車之違規行為最高速限會有誤差 加減10公里在這個範圍 的車速都可以自認是最高速限因為政府有寬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