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yingcool wrote:
1.不管車庫合不合法,只要車庫外不是紅線,在車庫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等字樣不具任何效力
所以不要以為是車庫會進出就能理所當然這樣寫
2.在車庫外張貼"停放此處、後果自負"等字樣,是違法的(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所以不能因為被擋到很不爽了就這樣寫
3.不管車庫是合法還是私設的,只要進出時受到妨礙,皆可報警處理(聯絡車主移車或警方將車子移置他處)
我想問一下,如果你家門口停滿了機車,你連出去的機會都沒有,這時該怎辦?
我不住一樓,也沒有停車位的問題
有一次我打開樓下大門,全部都是機車,只能用爬的出去
我爬出去後 把它機車拖到外面,這樣如果他的車被撞爛算誰的?
viphone wrote:
怎麼沒立場?
一樓的格局頂多一大(車庫門)一小(人員進出)或只有一大
她自己帶小孩出門都沒路可走了
這些臨停的心態可議(恕刪)
我也是覺得...怎會有立場呢...?
樓主是連一輛機車都不願意讓別人停!!一輛機車就可以讓她帶小孩無法出門?
樓主文中有提到,有一個老婆婆要停,樓主不是用了"因為她老公的車要停的理由而勸離!"
不准別人停機車...但自己車就可以停....假如那是樓主的私有地當然可以如此 但...似乎不是吧...
假如只是因為門口人員出入問題,我相信在人會出去的地方,貼個人員出入請留通道就會有改善的
(停到人家都出不了門,確實心態可議!)
但我的感覺是樓主是希望, 她家門口只能讓她老公停..所以囉又不願意申請畫紅線
(話說...認為家門口是自己的地是台灣人的壞習慣...請不要入境隨俗....)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