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之前家裡購買車的時候用媽媽的名義,因為那時跟北部業務買,所以保險部分也一起用,第一年保乙式,第二年覺得太麻煩所以在家附近的車廠保乙式,而第二年保費到期時車廠保險人員說:你花那麼多錢有回饋4顆輪胎給妳們,當時也不以為意,說真的輪胎確實也啥用就一直擺在家裡。
而這次哥哥要購買其他廠牌的車,也一樣用媽媽的名義,而車商查了媽媽保險記錄,發現當初有"出險紀錄",就是那四顆輪胎,而乙式的價格由7千多快變9千多塊,才發現原來保險業務這樣胡搞,當初說法是"回饋",現在變成有紀錄。
想請問各位懂保險的大大們:
1.以上這樣情形,有可能削掉"出險紀錄"的部分嗎?
2.這樣會對以後車子轉賣有什麼影響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