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貴的

像我要上屋頂都用撐竿跳,免樓梯

當然你家外面要有足夠的助跑空間啦


可以用這種爬梯,

可以省錢又安全,

不占空間。
yeskia01 wrote:
可以用這種爬梯,可以(恕刪)


這不就是垂直梯嗎......只是多加一個安全環而已
好啦~~或許樓主可以接受~~
AriesWu0109 wrote:
小弟我是預售屋透天
是正三樓的樣式
因為有考量到未來要到樓頂檢視水塔或是整理樓頂
但建商附的是垂直梯


〉〉〉

我家也是三樓透天

斜屋頂

幾乎根本不會上去

買了25年,上去不到一隻手的次數

垂直梯安全性還好


水塔我是放在一樓後院
版主是 預售屋....未拿使用執照前的變更 都要去 申請改圖.......
不然到時使用執照會不核發...就爽了......水.電都不會過...

變更 價格一定比事後 未聲請 的改建貴 且麻煩....
如果使用執照下來了..就只有 施工費用...但是如果被報違建...恭喜 拆掉...
yeskia01 wrote:
可以用這種爬梯,可以(恕刪)


將來自己安裝這種護龍爬梯,CP值較高
堅 持 前方的路不管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確,不管多麼崎嶇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宮澤賢治
隨風浮雲 wrote:
為什麼「1樓的牆壁不(恕刪)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86 條
分戶牆及分間牆構造依左列規定:
一、連棟式或集合住宅之分戶牆,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
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之樓板或屋頂形成區劃分隔。
二、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類、D類、B-1組、B-2組、B-4組、F
–1組、H-1組、總樓地板面積為三○○平方公尺以上之B-3組
及各級政府機關建築物,其各防火區劃內之分間牆應以不燃材料建造
。但其分間牆上之門窗,不在此限。
三、建築物使用類組為B-3組之廚房,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
牆壁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樓層之樓地板形成區劃,其天花板及
牆面之裝修材料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並依建築設備編第五章第三節
規定。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使用用途之建築物或居室,應以具有一
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樓層之樓地板形成區
劃,裝修材料並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
堅 持 前方的路不管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確,不管多麼崎嶇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宮澤賢治
又不是每天再爬上去,可以問看看鐵工,弄一個旋轉梯,或是原本的梯子加上護籠,

簡單又方便,半天即可完工。
哇喜阿龍 wrote: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然後呢? 有寫不能磚牆嗎? 還是你認為磚牆無法做到防火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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