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asuke wrote:
市區道路管理規則之道...(恕刪)


了解謝告知,管委那戶釐清,屬私有地佔用我就移走。
從第二張照片那台黑色機車與第三張照片看
有六成是陽台屋簷下是私有地
有四成是公共水溝地是公有地
這樣停是有侵犯到屋主權益的
如同其他樓主說的橫停在水溝地上
確實是不違法但看屋主臉色了
lee362 wrote:
從第二張照片那台黑色...(恕刪)


大概了解,謝。不過我發現一件事情(這也是我為什麼會無視告示而直接停放於此的原因),就是同巷同排建物外都有貼告示,但其他告示寫的是: 本戶住戶機車位已不夠停,煩請不要再停,謝配合。這樣的標語(基本上這讓我認為同排建物前的平行範圍空間應為公用空間,而其他同排住戶建地範圍小 也確實是接近滿位,就是隔壁大樓建地最大 多有空位 這就讓我覺得是否隔壁棟想依照"情理"優先,畫地為王的問題,而我又是前面幾樓回覆的法定第一那樣觀念,所以才會無視直停,不過停幾天後也沒有住戶來反應,車上無紙條說明,就是突然昨天才騎完 今天電法不動 讓我起疑)。
總之修車時會與老闆了解是主動還是被動問題。至於我停這建物外水泥地部分是否確為私有空間,我會去詢問一下,確認屬私有,那當然我不會再停。
去申請地籍圖看,

看是私人土地 or 公共空間 or 社區內公用道路?


就算知道,

也是放在心裡,

但至少對事情有了解,

不是用臆測!
發文也有點sense,就是情理法這種奇怪的觀念順位導致台灣毫無法治可言
樓主這麽在乎法理情
理當停車前先
查明是否可以合法停車才去停吧

照片看你也停放在未劃設停車格或白線之處
現在有紛爭才想到查
事實上你停車在不知產權的空地上
這項行為也是情理法
先不論對錯,如果我住在這種小巷弄內,我是不會想把汽機車停在路旁就是了,想想哪天發生火災或意外救災要如何進出呢?
開車去台北幾次遇到這種沒有畫線的巷弄,左右停滿滿的車甚至過去還要折耳朵,這種環境真的很悲哀
二樓延伸的樓地板剛好與水溝內線對齊,所以水溝以內的水泥地屬於該棟樓的土地應該錯不了.
這塊地產權是否私人 真的是要去申請資料才有辦法確認

雖然看起來很像退縮空間

順便回復一下 就算是私人空間 "法律上"他還是"不能私自處理"你的車

不過你這麼講法,如果那塊地真是私人空間,怎的到了你這邊侵害別人法律權益後就是只是移車而已 ?
請先去申請地籍圖以確定是屬於公有地或是私有地,私有地就不用說了,公有地的話,要看巷道寬度,台北市的規定是停車後中央車行寬度須大於3.5米.
如照片中兩條排水溝中應該是4米巷道,公有地應是不可停車.所以依法這個巷道是不可停車的,這樣版主滿意了嗎.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