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駁回Google訴願,法規會主任委員葉慶元呼籲Google尊重台灣法律及消費者權益

Noogler wrote:
看到中央社的...(恕刪)

這叫訴願,是向行政機關所為的救濟,
接下來要告到行政法院了,
不過也只能希望遇到一個會真正省查法律的法官,
不過希望很小,大多數的都照本宣科。
會輸很正常
一堆都在說電影...音樂...或是pchome購物

這些單位都有遵守七天猶豫期規定喔


先說電影、音樂吧。消保法規定『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的產品,都要能提供檢視商品的功能。以確保消費者不會被幾張簡單的圖片就衝動花了冤枉錢~

電影跟音樂的試聽試看或電影預告,到處都有吧!!
所以,電影、音樂都可以不需要配合七天猶豫期~~


那PCHOME?
pchome的軟體購買,上面寫得很清楚,購買者七天內是可以退貨的喔。所謂包裝完整是指不能破壞原本的包裝,例如拿刀把盒子從中間割開之類。也不能註冊序號,但你可以檢視商品,看看外觀,看看光碟有沒有刮傷等等~~


APPLE、微軟、或是各大電信商APP STORE
則是修改定型化契約,只要消費者七天內提出退款要求,就會無條件退款!!
(APPLE我退過,填完表單送出不到一天就收到確認通知)
(APPLE之前有偷偷把契約改回來,不過不到一天又改成正確的了)



Google呢?
關掉付費商品的購買功能!!不賣了!!

hubert2100 wrote:
一堆都在說電影...音樂...或是pchome購物

這些單位都有遵守七天猶豫期規定喔

先說電影、音樂吧。消保法規定『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的產品,都要能提供檢視商品的功能。以確保消費者不會被幾張簡單的圖片就衝動花了冤枉錢~

電影跟音樂的試聽試看或電影預告,到處都有吧!!
所以,電影、音樂都可以不需要配合七天猶豫期~~


既然有規定不適用,那麼圖片、檢視,有差嗎?
根本不能這樣比吧

而要說試用,market上絕大多數付費軟體都有免費版、試用版,差別又在哪?
為什麼這一點就可以忽略

hubert2100 wrote:
那PCHOME?
pchome的軟體購買,上面寫得很清楚,購買者七天內是可以退貨的喔。所謂包裝完整是指不能破壞原本的包裝,例如拿刀把盒子從中間割開之類。也不能註冊序號,但你可以檢視商品,看看外觀,看看光迭有沒有刮傷等等~~


這就跟消保法的規範不符,你好好去看一下消保法吧,況且,PCHOME早有判例,PCHOME敗訴的
早就證明國內各大網路購物的軟體販售幾乎都是不符合消保法

hubert2100 wrote:
APPLE、微軟、或是各大電信商APP STORE
則是修改定型化契約,只要消費者七天內提出退款要求,就會無條件退款!!
(APPLE我退過,填完表單送出不到一天就收到確認通知)


不要在亂呼嚨了,除了Apple,微軟及中華電信MOD,其他都沒有無條件退款,統統在消保法檢視下有瑕疵
Apple的退貨程序也是有資訊不夠透明的缺陷,並沒有你說的那麼完美
微軟就不用說了,作業系統、Office一套多少錢?拿來跟一套幾個銅板的軟體比退貨、檢視難易度?

hubert2100 wrote:
Google做了什麼呢?
他就是關掉付費商品的購買功能!


明顯有符合消保法某些條件(有試用版),也可以無條件退貨(下載安裝後15分鐘,超過時間則可聯絡作者或google協助),而在被告知違法時,先將有疑慮產品下架(關閉付費軟體),卻被罰款100萬

請問,那些明顯違法,卻又當作沒事的廠商,甚至還把違法當作合法,這樣的差別執法,難道就是對的?

不要在幫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凹了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漂浮星球 wrote:
奇怪啦,apple自...(恕刪)


所以你喜歡跟說一套做一套沒有誠信的商人做生意? 你的喜好很特別~
失去座標的青春,能不能回到夢最起初的地方?
hubert2100 wrote:
一堆都在說電影...音樂...或是pchome購物

這些單位都有遵守七天猶豫期規定喔


這很好啊~ 遵守法律嘛~


先說電影、音樂吧。消保法規定『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的產品,都要能提供檢視商品的功能。以確保消費者不會被幾張簡單的圖片就衝動花了冤枉錢~

電影跟音樂的試聽試看或電影預告,到處都有吧!!
所以,電影、音樂都可以不需要配合七天猶豫期~~


Android Market上也有軟體截圖, 甚至有使用評論,
依閣下的邏輯,Market上的軟體需不需要配合七天猶豫期???


那PCHOME?
pchome的軟體購買,上面寫得很清楚,購買者七天內是可以退貨的喔。所謂包裝完整是指不能破壞原本的包裝,例如拿刀把盒子從中間割開之類。也不能註冊序號,但你可以檢視商品,看看外觀,看看光碟有沒有刮傷等等~~


再依閣下的邏輯,如果Android Market的使用條款明列, "因為軟體已提供截圖和評論可以讓你檢視商品,甚至有些也有試用版,你購買軟體或序號後就無法退款." 這樣你也能接受?


APPLE、微軟、或是各大電信商APP STORE
則是修改定型化契約,只要消費者七天內提出退款要求,就會無條件退款!!
(APPLE我退過,填完表單送出不到一天就收到確認通知)
(APPLE之前有偷偷把契約改回來,不過不到一天又改成正確的了)



你確定沒有但書?

Deray Xu wrote:
所以你喜歡跟說一套做...(恕刪)


哈~我也覺得這樣想好像怪怪的

hygh771202 wrote:
iOS是封閉式系統 ...(恕刪)


不會的.雖然也影響到國內app創作者
雖然智慧財產權被影響,
雖然可能影響到軟體業的的投資.
沒關係.但台灣還有 代工 跟 服務業 房仲 餐飲...
所以在台灣軟體創作要跟世界競爭應該無緣吧,
大部份的創作者有可能在這麼大影響到收入的風險下開發?

mephone2 wrote:
GOOGLE會不會不爽來台灣彰濱投資啊??
還是因為官員想對折入股GOOGLE..而GOOGLE不給臉
導致政府在生氣
那麼有些電子書要付費的
是不是也會被台灣法令所禁下呢??
真好奇


會不會是GOOGLE根本就沒要來政府用這個來恐嚇他呵呵
我倒是希望電腦內建的作業系統
可以七天退貨....
電腦工程師,有問題可以找我討論 Raxel

erickliu2001 wrote:
支持政府,來做生意的...(恕刪)


我也覺得因該這樣!!

人家另外2家系統商都做得到Google就是不敢? 難不成是怕軟體賣不出去...?

15分鐘有差?
15分鐘內: 付費>下載>安裝>打包>退費
這樣有比較好?
一山還有一高,雞蛋還有雞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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