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MPV召回改正的反制措施


Tortoise25 wrote:
因此你要說拿Previa會有誤導, 確實是如此~ 但非我本意~v...(恕刪)


感謝終於有人看懂我在說啥了!

不枉費我昨天去找進口稅制資料詳細列表計算的苦心!

其實我也知道 Tortoise25 大大不是故意拿一台進口車跟國產車比

只是剛好國內沒有另一台國產客車牌的正7人座
(除非要拿馬自達5 那種5+2的車子來比...)

所以只能拿Previa這部常見但拿客車牌的7人座進口車來比

但是進口車一堆稅加起來一定遠比只須課貨物稅的國產車售價高
(也就是Previa售價高不只是因為他拿客車牌, 很多錢被拿走是因為它是進口車!)

所以才說會這樣比較會誤導大家

不像某位大大一直鬼檔牆....

KESA28493 wrote:
上面你又說MPV拿客貨牌才可以便宜Previa50萬以上?.....


既然有人看懂了我就不再回應了, 反正我也沒有買MPV

希望你們的努力能爭取車廠不再以欺瞞的方式欺騙後面的消費者

這部車我有去看過, 業務介紹的時候完全沒有提及客貨這部分!

不過也是啦! 空間是他最大的賣點

如果要維持1立方公尺後車廂空間, 第三排會小得很可憐!
Kevin4931 wrote:
...你們的努力能爭取車廠不再以欺瞞的方式欺騙後面的消費者...(恕刪)

所以 LXG 也被罰了啊,是否因不想再花錢給律師才上來求幫忙~
貨物稅是惡稅,懲罰性的地方惡稅,中央該修正至合理的 5%~
不然怎麼可以有 19% 的稅率(證據圖後補)!
Tortoise25 wrote:

我不確定這句話到底是不是劉備說的...
如果真的是的話...那以古為鏡, 這個奉行高道德標準的人, 最終被滅國了
相對的比較"務實"的曹操, 則打下了一統天下的根基

要咬文嚼字? 那讓我也教你兩句吧~
1. 盡信書不如無書
2. 水至清則無魚

好好思考思考~

認清你生活的世界~ 不要活在理想或幻想裡面
走出戶外好好體驗"現實"世界吧~

p.s.
其實..."一切依法行政"這種場面話, 是說給某些天真的人聽的...
就如同客貨車新聞剛出來的時候, 就寫到說"同業"爆料~
結果呢? "同業"還不是照樣繼續賣?


我還不用你來教,是不是劉備說的,有人考證過了,三國志有,既然正史有,那麼認定是他說的應當沒問題,今天問題也不在是不是他說的,而是這句話代表的意思,不需要把話題轉開。

至於同業檢舉,證據在哪裡?納智捷曾經賣過違規車、曾經拆除鐵桿是事實,但是同業檢舉這句話到現在沒人能給個證據說是事實,只能說是謠言,拿謠言轉移違規事實的伎倆從去年中到現在一直提,連歷史共業 50 萬輛這個數字到現在還沒提出合理來源,仍不斷引用,拿不知真假的資訊跳針不知道用意為何?

去年有個超級大廚被挖出來是打手停了權,我看這串討論又要找出幾隻大廚出來了。

KESA28493 wrote:
請問哪裡可以查到相關法規?
依貨物稅條例
第 12 條
車輛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汽車: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
均屬之。
(一) 小客車:凡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均屬
之。
1 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
2 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五
。但自本條文修正施行日起第六年之同一日起稅率降為百分之三
十。
(二) 貨車、大客車及其他車輛,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裡面沒有提到只有國產車輛才有稅金減免優惠


我當然知道貨物稅比較重,可是有人說Previa因為是進口車身分所以繳的稅金遠大於貨物稅...你要去幫忙說一下嗎?


這裡說個抱歉,是我半夜糊塗回錯內容了,誤導他人,等等會去原文加註。

國產領客貨車牌不是減免,是國產車才能申請客貨車牌,才能用 15% 的貨物稅稅率,進口車沒有辦法申請客貨車牌,不是客車就是貨車,Previa 很明顯只能申請客車牌,所以它會被課 30% 的貨物稅稅率(因為超過 2000cc)。17.5% 的關稅先加上去,再加上 30% 的貨物稅跟什麼貿易推廣費,一台進口車要比國外離岸價格貴 50% 以上,如果一台車離岸價格 100 萬,到台灣上完稅已經超過 150 萬,如果 Previa 可以申請客貨車牌或是就在台灣生產,同樣 100 萬車價,稅金灌上去也才 115 萬,再加上營業稅也才 120 萬出頭。

bulibi wrote:
這裡說個抱歉,...
國產領客貨車牌不是減免,是國產車才能申請客貨車牌,才能用 15% 的貨物稅稅率...(恕刪)

現在有減免貨物稅的是油電車...15% & 12.5% ..
bulibi wrote:
而是這句話代表的意思...(恕刪)

就嘴砲而已啊~ 我隨便就舉兩個例子砲回去了~~~ 加油~
bulibi wrote:
至於同業檢舉,證據在哪裡?...(恕刪)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504/44032.htm
媒體說的, 他說的若有誤, 責任在他不在我~ 謝謝~
同業確實也還在賣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112404597
bulibi wrote:
拿不知真假的資訊跳針不知道用意為何?...(恕刪)

第一~ 是不是假的你也還不知道~ 不用下這種結論~
第二~ 客貨車連當初"別有用心"的媒體都懶得吵了~ 現在都還有人可以出來冷飯熱炒
我陪他跳個針不過剛好而已


sunlight_huang wrote:
所以 LXG 也被罰...(恕刪)


不想花錢找律師?
已找律師做了聯合訴訟 律師6月份遞狀的吧
S大不知嗎?

另外這文已說得很清楚 我是要針對路政司和車安中心

bulibi wrote:
我還不用你來教,是不...(恕刪)


這位超級大廚可能已經變身為沙發?
曾有網友檢舉兩者ID的相似

vic45 wrote:
介意 第三排事件的朋...(恕刪)


介意 第三排事件的朋友
重點不在 MPV 售價,也不在稅金
(售價高低並不是消費者決定,而其價格接受與否是消費者考量)
重點在於車商"隱瞞"第三排(需移位)及加裝橫桿
如果事前都有明確告知應該就不會這麼反彈了~~
所以討論車價及稅金其實沒意義,因為那些都不是這漸事的重點
////////////////////////

V大所言極是, 誠信是任何企業發展的基礎,
相對於稅金與車價問題, 隱瞞才讓人生氣~



我記得是在出師表看到此話
出師表是孔明寫的
但有可能是引述劉備的話~

所以.....很多事情並非表面那樣
L的MPV客貨車事件要分二階段評論
一丶剛開始L並未充分告知消費者,這行為不太妥,不應L是國產品牌就要輕輕放下
二丶事件爆發後到現在都會說清楚了,由消費者自行評估,旁人就無從置喙了,更不必趁機攻擊L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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