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請問舊公寓頂樓的使用權可以是屬於5F住戶的嗎?

如影隨行 wrote:
只有使用權跟有權狀是2回事的.公寓頂樓怎麼有可能會有權狀......
...(恕刪)


大哥~
看看我第六樓的發言,
有的可是有權狀的哦~~

我姐買的,頂樓含加蓋,可是有4張權狀~
頂加蓋的部份,是水泥隔間,鐵皮屋頂的.
2張土地,2張房子的...


That's All
那請教一下,像我家那種三層樓的公寓(我住1F),樓梯是直通到3F,頂樓老早就被3F的拿去使用了,因為若1F和2F要去樓頂要經過他家,這樣我可以宣稱我有使用權嗎?謝謝!
sjoehsu wrote:
那請教一下,像我家那...(恕刪)


如果他沒有權狀~~
如果你家人沒有人簽使用同意書~~
當然可以宣告你的使用權啊<----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如果你很care使用權~~又溝通不來,,,就報拆吧~~
頂樓是消防用地的~~到頂樓要經過別人家,,這樣子報拆,,理論上是會拆的<-----這不存在84年前,,緩拆的條件裡~


Sorry~~補充一下,,你所謂經過別人家,,是指樓梯變成3F的室內空間嗎???如果不是室內空間,,報拆就不一定會拆的..
That's All
頂樓屬於公設 大家的
如果1F 賣800W 成交720W
5F只值500W
這是投資客的物件 別上當了
jackychen23 wrote:
大哥~看看我第六樓的...(恕刪)

我有看到你的發言阿.只是你自己都講很奇怪嘞...
或許是有變更甚麼或是建商的蓋法不同吧.這我不是很瞭解.水泥隔間.屋頂還鐵皮的?這那家建商阿.好怪喔..
嗯.嗯.有一種房子在多年前流行的蓋法.叫雙疊的.房子是樓中樓的.1.2樓1戶 3~4樓1戶.那種.我哥家在內湖.大湖山莊街那區就是這樣.機乎全部頂樓都加蓋.因為樓下住戶根本無法到達頂樓.到頂樓的樓梯在5樓的家裡.這是建商原本的設計.那這種設計因該就不在此限吧?所以頂樓必然可以加蓋?不過雖是這種房子但我哥他們卻也沒有頂樓的權狀呀?
如影隨行 wrote:
我有看到你的發言阿....(恕刪)


不要說你覺得奇怪,我也都覺得奇怪.
怎麼會有人這樣子蓋,還有給權狀的...
但,,事實就是有~~
That's All
sjoehsu wrote:
那請教一下,像我家那...(恕刪)


您說的是那種一條樓梯從整棟樓前面往上走,中間不會掉頭再往上走的那種,

從最上面的樓梯口可以看到1F樓梯口,那種要到樓頂必須穿過頂樓住戶室內的?

有個親戚也是住這種的頂樓~


某些特殊的情況下, 頂樓家蓋是合法的喔!
在早期法令還不是很完善的情況下,
有些流程會造成頂樓被登記合法的產權,
可以獨立買賣, 也可以抵押轉讓,
像是地下室也會有一樣的情況,

簡單的說, 去事務所調資料最快了!
一般四或五樓的公寓

一定是一樓最貴 再來是有頂加的頂樓

怎麼頂樓還比一樓貴 

頂樓有加蓋

也就是說已經蓋好了 例如有兩房一廳一衛一廚之類的

看是把整個頂樓蓋滿或是蓋到一半或三分之二

一般行情是加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

假設那頂樓值550萬 有蓋好的頂加 差不多在七百出頭 就很多了

樓主說的這個物件

千萬別被唬了 重點是上面只是蓋一個棚子

別鬧了 要多兩百萬??

說真的 一毛錢都別加 買了也別想加蓋

因為台北市的新違建隨報隨拆 就算建管處小蜜蜂沒看到

附近鄰居一定會補你好幾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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