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1012 wrote:那這樣說來, 如果住戶不團結要求變更成住宅用地工業住宅是不是就不能住人了??我買竹圍大溪地, 10月乙工的使用執照就快下來了,依照這樣下去是不是只能當商業使用呢? 竹圍那兒一大堆工業住宅政府若要取締, 有一定的難度在光是大國那堆就夠頭痛了只能說是長久以來的漏洞造成的積非成是所以我認為你暫時不用太擔心吧~ 看建商會不會去跟政府僑僑看
ruby6436 wrote:這次買的人可以佔便宜...(恕刪) 建商對於變更地目其實並不熱中,反正他們早賺到了.是因為使用執照問題,被縣府卡住,只好硬著頭皮和住戶一人出一部分錢.我認識某些乙種建案的買者,他們就發現建商賴著不願意出錢給縣府,還想殺價觀望,能不能住人干他們屁事,都賣了賺了...住戶則是很擔心.
竹圍南x州乙工建案建商還在工地門口大辣辣的寫著"集合式住宅"台北縣政府還想拿住戶開刀, 違規使用要罰6~30萬(連續罰)建商當時以工業住宅型態販售, 台北縣政府居然還發建照給它這一切根本就是只敢打蒼蠅不敢打老虎嘛照片轉載自Yahoo奇摩南加州家族小欣 (shing67)
applework wrote:如果只是當辦公室使用還需要繳變更地目的費用嗎?請問原本就不打算當住家用還會有違法的問題嗎? 當然沒有違法~ 地目和使用方式都合乎規定 就不會違法啊!"違法"的反而是那些當自用住宅用的住戶 (違不違法大家可以討論 但我自己覺得是違法)前一陣子還聽過一個有趣的案例一個買工業用地住宅的住戶控告自家樓下的棺材工廠違法佔用結果原告反而變成被告 還告輸了 原因很簡單 不用我說了吧? 聽到之後覺得滿諷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