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ars wrote:
聽他講好像是到郵局掛...(恕刪)
我覺得這跟中簽率因該沒什麼太大的關係
目前所知道的流程為:拿承購證明至建商處登記房型→繳納13~15%的訂金(訂金要繳完才建商才會跟你簽
約),而且繳訂金有一定的期限(政府只規定不能少於30天)→繳完剩下的款項才能交
屋。
若你無法繳交訂金,房子就會給候補的人買走,建商是不會等人的。畢竟有那麼多人
排隊要買。後面還有符合第二類的(年收入200多萬以下)的人在等,他是不擔心邁不
出去的。
政府都沒把後續的事情公佈出來,只讓大家一窩蜂去搶,到最後會惹來一堆民怨吧。
FB上有人打電話去問這件事,服務人員只說"這是買房子的基本常識,每個人都因該知道的阿!"
就是有這種顢頇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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