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請教各位一下,目前我有意購買的預售是屬於換約,原來的購買方希望我和他談成的話,在建商那裡換約並以現金交易,連同已付的訂金和工程款項還有差價,大概我要攜帶大約一百多萬的現金去建商那裡交易,我感覺這樣的交易方式是要避稅,這樣的交易方式有沒有問題? 唉,現在好多房子在預售前期階段就已賣光了,目前家裡聽到這樣情況不太同意我買這間屋子,我好難啊
還有,我剛去爬了資料,預售屋的換約可以不必繳房地合一稅,而是算在綜合所得稅裡面,所得稅的稅率也不高,感覺爲了規避這條稅而採取這麼不保險的交易方式,不太靠譜吧
我是不是應該要求賣方(第一手買主)提供履保交易? 建商那邊應該可以安排吧 各位先進覺得呢 日後可能發生什麼糾紛嗎 如果確實不太妥當的話,我就縮手再觀望一陣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