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下面報導吧, 沒錢難辦事, 二十多萬只能辦十幾件, 太貴了, 看來前面大大說的斷水斷電應蠻有效還省錢.只是是合法可行的嗎?缺錢拆違建 年執行費20萬 3度流標〔記者廖雪茹/竹縣報導〕新竹縣政府幾乎天天接獲民眾陳情,痛批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和景觀,累計至今三、四千件,但因財政拮据,每年拆除預算僅編列廿萬元,只夠執行十幾件,地方怨聲載道。更難為的是,由於經費少,且執行困難,今年三度流標至今未能執法,承辦人員倍感無奈。縣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科長涂添惇說,民眾檢舉違建案件逐年增加,每年列管至少一百多件,違建內容以騎樓、空地、退縮地未經許可增建構造物或設立違規廣告招牌等最多,其中,竹北市因發展快速,加上居民對環境品質的要求較高,違建案占了總件數的半數以上。例如,竹北市在文信路退縮地增建的構造物,近日被檢舉並po在網路上,引發網友躂伐,又如在高鐵特區光明六路東一段的路旁,豎立一個T霸廣告物。不過,縣府每年僅編列廿萬元強制執行拆除違建,只能從有公共安全之虞和急迫性的案件優先執行,因此列管件數累計至今數千件。而今年的執法窘境更嚴重。工務處表示,由於經費少,相對地廠商認為沒有利潤,且拆除工作吃力不討好,背後常隱藏檢舉人與被檢舉人之間的私人恩怨,並涉及財產損失,更增加執法過程的困難度。也因此,即使承辦人員私下探詢、遊說廠商投標,但營建和土木業者都沒有投標意願,造成工務處上網公告招標卻三度流標,八個多月來都無法執行違建拆除,民眾四處陳情,砲轟「竹北的違建真是太誇張了!」工務處擬在月底前,辦理第四次招標作業,希望儘快讓工程順利發包出去。
公權力的失敗在於鄉愿,而利益是否勾結?那實在不言可喻,違建是公然挑戰公權力,破壞都市景觀,極端自私的行為,在社會秩序上,是一種反社會的行為,是一種明顯渺視團體的行為,如果公權力視而不見,如此長期積非成是,我們的下一代,甚至當下年輕人,他們將不再遵守法律,他們將極度質疑法律的定義,而我們的社會將付出代價,因小而失大,因小惡不罰,公權力當三思.地方政府實在責無旁貸,政治人物就職宣誓"為人民服務"實在不宜輕忽這些小事.
枸杞308 wrote:看看下面報導吧, 沒...(恕刪) 每個政府都有他完全無能為力的罩門,台灣政府的兩大罩門就是違建與爛馬路.根本原因就是政府無能維護公共環境的完整性,而我們的人民也沒有建立足夠堅定的公共環境品質覺悟,以致於繼續縱容政府因循苟且.你能想像歐美日國家會容忍像台灣一樣醜陋不堪的違建嗎?不可能的,因為他們的人民把維護公共環境的完整性當成一件極為嚴肅的議題,根本不會給政府以及違法者任何打混的空間.我們的政府與違法者清楚知道廣大民眾對公共環境的完整性缺乏堅定的信念與要求,因此拆違建永遠不會被列為優先項目,纔會有一年編20萬的大笑話.你要知道政府每天要處理許多案子,他就巴不得你氣不夠長,你的抗議無以為繼,他就可以一天過一天,等到卸任或退休.沒有別的辦法,就是要有更多人站出來持續發聲,強烈表達對公共環境完整性的堅定立場,不給政府任何繼續怠惰下去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