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去年有在高鐵附近買了預售屋。是去年8月才交屋的。當初想得太天真。想要搬出去住。現在種種因素所以不搬了。然後又適逢房地合一。如果現在賣要扣45%的稅。如果放滿2年再賣就適用舊制不用扣稅。但是一間空屋還要放一年半是否不好?是該現在賣還是再放一年半再賣。傷腦筋阿
房地合一是有賺錢才有課稅,而且課的稅是賺錢部份的45%,實際上比奢侈稅是課房屋總價的15%輕了許多~n556624 wrote:小弟去去年有在高鐵附近買了預售屋。是去年8月才交屋的。當初想得太天真。想要搬出去住。現在種種因素所以不搬了。然後又適逢房地合一。如果現在賣要扣45%的稅。如果放滿2年再賣就適用舊制不用扣稅。但是一間空屋還要放一年半是否不好?是該現在賣還是再放一年半再賣。傷腦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