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書 : 因信託關係,本專案建造執照之起造人由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可是買方所繳價金,還是直接匯(存)入約定之信託專戶者(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齊裕台南開元段案預售價金專戶),
還有已簽的合約書上所蓋的章,都是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鄭志隆銷售專用章"
(附件)
第九條 本專案建造執照之起造人因信託關係變更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o 有關起造人依法令或依約定應負之一切責任.義物.稅捐.負擔及所衍生之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興建費用籌措工程設計.工管責任.施工安全.鄰地損害營造品質完工保固即瑕疵擔保責任,由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人)自行負擔o
......這樣有沒有問題呀??!!!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