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想買房的大樓內有日租旅店,該如何取捨?

日租套房好像會有消防法規還是什麼的東西必須遵守
查一下然後檢舉他?
如果他都有照法規來.......那也只能這樣啦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日租旅店如果在住宅內大多是違法營業,營業的消防法規嚴格及該地是否有營業登記,符合使用項目.....



每項都難以達成,所以檢舉他就可以了,這不只是維護社區秩序,也可避免自身居家危險(消防、出入複雜)
檢舉無效啦
我朋友已經和他樓上的違法日租抗爭了一年
警察都到場了還是無功而返


hank78 wrote:
檢舉無效啦我朋友已經...(恕刪)


逢甲夜市違法日租套房新聞有報,最高罰45萬元
記得要找觀光局投訴,警察有時也不太懂引用法條
我認為如果價錢合適的話 可以買
r14附近的房子將來增值空間大

即使有一天你真忍受不了 日租的房客
賣掉也不至於會賠

雙胞胎的拔拔 wrote:
記得要找觀光局投訴,警察有時也不太懂引用法條


你找錯主管機關
還怪警察不懂引用法條
懂不懂呀

kawa忍 wrote:
你找錯主管機關還怪警...(恕刪)


這是觀光局的業務,找警察都是勸導不會開單,除非.....

新聞如下: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會同都發局、消防局、衛生局、警察局等日租套房聯合稽查小組,昨日前往列管重點區域「西屯逢甲地區」執行假日稽查,共查察16處日租套房疑似地點,當場查獲6處有旅客入住情事,市政府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處新臺幣9至45萬元罰鍰並禁止營業,且將持續加強查核,以貫徹積極掃蕩「日租套房」非法旅館之決心。
觀光旅遊局長張大春重申,「日租套房」係非法旅館,對於住宿旅客之安全缺乏保障,呼籲旅客勿因價格便宜選擇入住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場所,以保障自身安全與權益。

觀光局的人員白天才去現場
人早散場了
最好半夜觀光局的人可以隨call隨到

雙胞胎的拔拔 wrote:
這是觀光局的業務,找警察都是勸導不會開單,除非.....

新聞如下: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會同都發局、消防局、衛生局、警察局等日租套房聯合稽查小組


不要再執迷不悟
所謂的聯合稽查並不是指警察有權管這件事
警察只是主管機關請出來嚇人的門神而已
這叫行政協助
警察的作用是在現場維持秩序
什麼勸導'開單的
不干警察的事...連勸導都不可以..懂嗎

kawa忍 wrote:
不要再執迷不悟所謂的...(恕刪)


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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