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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rml617 wrote:
什麼當地法律的所以當...(恕刪)
Q某甲來至德國,其明知台灣處罰通姦還和有夫之婦乙發生了一夜情,乙的丈夫丙要告某甲相姦,甲表示相姦在在德國是無罪的,台灣還處罰相姦是跟不上時代潮流不合理的,因此其主張不需遵守台灣法律,你認為甲的主張合理嗎?
法律的合不合理在不同的價值觀下面會有不同的解釋,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就不須遵守的話那就天下大亂了,如果多數人真的覺得不合理因該是主張修法,而不是說不遵守
google給我的感覺他沒有不遵守台灣的法律
線上軟體的線上買賣,有沒有消保法的適用本來就有爭議了
即便是有適用好了啦
我也覺得七天的試用期真的太長了,但15分鐘也太短,真的有修正或立法的必要,大大表示國外沒有試用期,我只能說國情不同,而且不是外國所有的做法都一定是好的
如果站在企業的角度來看法律適用如果有爭議,先把商品下架,和政府好好協商研擬,這確實是對台灣主權和法律的尊重,也可以省下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但如果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就會覺得這是對自己的不尊重
slrml617 wrote:
你舉的例子是比較明顯...(恕刪)
我覺得 15分鐘太短是一定的 ~ 又不是每台手機都雙核!!
有得程式 例如遊戲 ~ 如果只玩15分鐘 能試玩到什麼??
google 用自己的條約 訂定!! 來台灣 就是守台灣的法律!!
他如果在條約裡寫 google 員工來台灣買3c不用錢
大家一起同意 ~ 就買免錢哦?? 哪是他想寫啥就是啥...
鎖得這麼突然 擺明不尊重台灣所有安卓的消費者
有爭議要鎖 也應該是公告後 ~ 比如協商失敗 google 預計
於7月x日 正式封鎖付費app. 這樣才不會造成困擾 ~
如果被鎖不甘願的 ~ 大家再去重抓謎之版 或者是拒買安卓手機
搞得現在 會常上01或看新聞的也就罷了 ~ 那些少看的用戶
現在大概一頭霧水吧... 以為當機了唄.
真要說 我只是覺得北市府 應該明瞭 ~ 公權力的執行在台灣
很難 ~ 更不必說國際... 如果這場七天戰打不贏 ~ 台灣
就是丟臉收場而已... ( 沒什麼嘛 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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