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592 wrote:現在我才知道01哪麼多阿煞力大哥,撞到二話不說馬上全賠!!!...(恕刪) 哈哈哈哈哈哈這句有梗!!!!反正在01認真你就輸了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錢~喊喊又不會痛這就是01~沒人傷亡&圓滿解決就好~
Mobitai wrote:你的意思是... 依法律見解,以後撞到別人車子後,可以要求他去找二手的零件去換,應為依法律說明,他換的零件必須折舊,不能要求車廠裝新的囉~ 寫得已經很清楚,請自行查找判決~~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實務界沒有說明的理由,就是所謂『道德危機』!例如投保竊盜險,實際上理賠的價格,一定比車輛價值低一些(約只達車輛價值的七成),因為如果一旦失竊即理賠被竊車輛的全部價值的話,很可能引發道德危機,有可能車主乾脆謊報失竊,就可以拿回一台車子了!如果一台年份古老的舊車被撞不用扣除折舊,可以拿全新的零件更換,~譬如說甲車撞乙車,由甲車的保險公司賠償新的零件給乙車,乙車可以免費得到新的零件,那麼似乎可以想見,如果甲乙兩方勾串,就會引發道德危機!(這也可以說明保險公司強調事故必須報警有報案紀錄,藉由公權力介入儘量減少謊報風險)所以當然可以要求換新的零件,只是依照實務判決見解,須扣除折舊的價值!但我也說明,依法論法是如此,但大家有不同意見提出無妨,因為一般民間的觀念和實際的理賠情形,大家很清楚並不是完全照著法律規定走!所提出的是日後如上法庭,所可能面對的攻防提出資料讓大家參考罷了!其他如代步工具的費用、碰撞後車輛減損的二手價值等,都得算入肇事者的賠償責任範圍內~~幾位的見解都正確!
本來想說這樓應該可以停了沒想到樓主的觀念還真是偏差,對方有疏失沒錯,問題光是沒保持安全距離還闖紅燈就已經錯的離譜了還自以為沾沾自喜對方不敢告你.想必樓主不懂法律還不知道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的威力,光是這樣子對方就可以民事提告損害賠償包含,1.法院審理費用2.車輛復原修理費用,雖說可計算折舊3.車輛折損費用4.代步車費用5.醫療費用6.工作損失7.精神賠償這些東西只要有憑有據,基本上你都跑不掉,都要賠給對方,你還認為這些東西是你 15000 就可以和解的嗎?自己錯很大還態度這樣囂張,你還以為人家真的不敢告你喔,整個求償金額要是高於他的損失,他跑法院還可以賺錢,你看對方會不會去告你.你要是告輸了沒錢賠,你就保佑你往後15年內名下就不要有任何動產不動產,也沒有工作.不然隨時都可以假扣押你的財產跟1/3薪水,逼你還錢.你已經得了便宜還賣乖.希望你真的可以好好反省學到教訓,如果沒有,這種事情對你來說以後一定會再發生,好自為之.
樓主 說那麼多廢話 不就是不想付2萬4 想殺價麻.....拐那麼大彎幹嘛你焦點一直放在前車vios緊急煞車 你有保持安全距離嗎???都已經紅燈你還想衝?殺到1萬五 樓主很高興唷 角色互換一下 你去把影片po出來 說你是那台被撞的vios 看大家會不會一面倒要貨車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