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8266 wrote:
對方休旅車的位置不是一個車位

我若將機車移至我的車位後方,但是怕會影響到後面車位車門開啟不便

所以才停在柱子中間


但經過上次他向總幹事反應後,柱子中間也沒有再停過機車了

只是一直很懷疑對方怎麼停兩台車進去的?休旅車又要怎麼出來?


你的機車若已經移走
那就完全站的住腳了
你也可以向總幹事反應
他可以一個車位停兩台汽車
那麼為何你不能停機車

可樂猴 wrote:
就畫面來看他過來找你...(恕刪)


因為怕他會驚動到車上人員,所以才下車、關上車門把他擋下


litlejosh0 wrote:
這該不會是在新莊的建...(恕刪)


litlejosh0 大大好眼力!

jerry8266 wrote:
今天下午出門遭到同社...(恕刪)


李組長:我聞到了犯罪的氣息。


這其中必有詐~
m5g wrote:
停在車位裡面應該就沒...(恕刪)


是的! 經過對方反應後,我們也很配合的移開了、再也沒停過了!


錢馬尼 wrote:
你的機車若已經移走那...(恕刪)


本來想向總幹事反應,但是總幹事承受各方壓力也實在為難。

就想說不要讓總幹事難做事好了~


jerry8266 wrote:
離開現場後,立馬去報...(恕刪)


看不出來警方那裏讓你無言,

就這段影片來看,實在看不出拍照和錄影有何差別,

我覺得警方拍照就足夠取得所需的證據。

老實說就這段影片,我也覺得你提供的證據不夠充份,

只能說行車記錄器不可少。


jerry8266 wrote:
昨天我就是停在我車位上看他如何轉出來的,看完後我就開車先離開了。

或許這對他來說是種挑釁吧?




既然你也要出門

既然你也知道對方不好進出

既然你也知道這種動作看來可能像是種挑釁

為何又要這樣做?

直接把車開走離開就好了

既沒有眼神交會又不會被誤認為在挑釁根本就不會有後面這一段

現在人都很喜歡去激對方看看

等對方有動作再PO上網指責對方OOXX云云

這樣是很潮嗎???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wyn1 wrote:
看不出來警方那裏讓你...(恕刪)


我從地下室到攔車位置一直都是開在前面的。

如果行車記錄器沒有照後面的鏡頭,大概也只能看到他用車門攔住我的畫面而已吧?

crazyhatch wrote:
既然你也要出門既然你...(恕刪)


只是想看他怎麼出來的,沒想到他會這麼容易被激怒
jerry8266 wrote:
今天下午出門遭到同社...(恕刪)


妨害自由強制罪?

人家開車門? 你就告人家 妨害自由?

你可以倒車 往旁邊走

你車自己小心一點 鄰居不知道會不會照顧你的車?

以後下車開門 哪大家都可以告 妨害自由?

以後開家裡門 也可以告了?

SYMGT wrote:
妨害自由強制罪? 人...(恕刪)


大大好眼力,這樣的舉動應該不是單純開車門而已吧?

還是你只看前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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