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禁令後 大家推薦改用哪一牌手機?三星?華碩?蘋果?.....??

cpkjacky wrote:著作權法51條規範的物件應該是電影視訊及期刊圖書,且條文中所謂合理範圍之限制不會也不能超過一定比例,按相關單位的想法似乎是5%-10%。...(恕刪)

著作權法第51條, 是寫供個人與家庭… 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
你哪隻眼睛看到有寫不能超過一定比例?

我前面都已經講過了,連微軟這麼大的軟體公司,
都知道個人複製是合法的,才不敢抓個人的完整複製行為,
難不成你的Windows、Office可以只裝幾分之幾?
個人複製既然是合法的行為就不是盜版軟體, 也不是盜版OS,
只是你合法複製的OS,微軟不提供售後服務而已。

不懂著作權法的,不要老是把著作權法無限上綱,抱美國大腿、舔財團的LP。

就算你花錢買了微軟OS,使用時出了問題,微軟照樣不幫你排除問題, 微軟賣東西,拿到錢就射後不理!是不是微軟也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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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51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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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tHA wrote:
著作權法第51條,...(恕刪)


勸你還是多了解吧,不要一知半解


vicence wrote:勸你還是多了解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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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51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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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該多了解一下, 不要一知半解!
著作權法51條,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到底是哪裡看不懂?
只要非營利目的,且沒散佈,供個人/家庭使用就是合法的!

把某些律師在媒體胡亂講, 就以為是法律。
國外財團給你洗腦要掏錢,就乖乖的掏錢!
媒體同樣有律師講阿扁無罪啊! 怎麼就不信?
媒體同樣有律師講阿扁該關回去啊! 怎麼就不信?

還是你花了不少錢買這些版權,
軟體廠商又不提供售後服務解決你的問題,
自己當盤子把錢貢獻給國外財團,也要別人跟你一樣當盤子? 才不會覺得丟臉?
nasa2017 wrote:
google 禁令後...(恕刪)

華碩啊,只換一個字,應該比較快適應
nasa2017 wrote:
google 禁令後...(恕刪)

目前用1+
之後應該還是1+吧

RentHA wrote:
著作權法第51條,...(恕刪)


若是如你所言個人持有盜版不犯法,那第59條中的"合法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為何不分為個人、企業二種?
須知有法有罰,法律規範對象若無分眾,那就是一體適用,沒有我們腦補餘地。
看了一下介紹,最後應該會從這幾支選一支
ZenFone 6,
Galaxy S10 ,
GOOGLE PIXEL 3 XL,(GOOGLE PIXEL 4 不知何時發表?)

有些中國手機其實不錯,
不過不曉得美國老大哥那天又下手了?怕怕的 ,還是放棄....

以前htc
現在都華碩
家裡有三支

nasa2017 wrote:
看了一下介紹,最後...(恕刪)


我在等Pixel 4
拍照無敵阿!
也已習慣HTC介面

buggod wrote:
華碩啊,只換一個字...(恕刪)



哈哈哈這個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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