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kjacky wrote:著作權法51條規範的物件應該是電影視訊及期刊圖書,且條文中所謂合理範圍之限制不會也不能超過一定比例,按相關單位的想法似乎是5%-10%。...(恕刪)
著作權法第51條, 是寫供個人與家庭… 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
你哪隻眼睛看到有寫不能超過一定比例?
我前面都已經講過了,連微軟這麼大的軟體公司,
都知道個人複製是合法的,才不敢抓個人的完整複製行為,
難不成你的Windows、Office可以只裝幾分之幾?
個人複製既然是合法的行為就不是盜版軟體, 也不是盜版OS,
只是你合法複製的OS,微軟不提供售後服務而已。
不懂著作權法的,不要老是把著作權法無限上綱,抱美國大腿、舔財團的LP。
就算你花錢買了微軟OS,使用時出了問題,微軟照樣不幫你排除問題, 微軟賣東西,拿到錢就射後不理!是不是微軟也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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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51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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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這個中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