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NewIpad wrote:與律師、友人討論後決定正面面對媒體,為求澄清事實並將注意力拉回焦點議題,所以會有限度地接受採訪,或者參與政論節目。 發表這聲明好像也沒意義..其實目的就是這個..恭喜..恭喜...又有版面了...
3. 近日除臉書留言外,尚有私訊及電話騷擾,很遺憾許多人採用不適當與無效果的方式,譬如辱罵與騷擾,來表達意見;我想法律責任的部分我們可以一起面對。------------------不適當?他在說他們自己的行為嗎?真的超遺憾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