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NewIpad wrote:
與律師、友人討論後決定正面面對媒體,

為求澄清事實並將注意力拉回焦點議題,

所以會有限度地接受採訪,或者參與政論節目。


發表這聲明好像也沒意義..其實目的就是這個..

恭喜..恭喜...又有版面了...

不懂車的騎車狂 wrote:
發表這聲明好像也沒意義..其實目的就是這個..

恭喜..恭喜...又有版面了...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到時叫警察去抓人?
TheNewIpad wrote:
1. 與律師、友人討...(恕刪)
TheNewIpad wrote:
1. 與律師、友人討...(恕刪)

樓主有沒有看到開頭的文字, 還有第一條就出現律師...
我不是小..不過還是尊重人家啦~


【公告】(本篇禁轉)
(有需要會更新OTZ)

3. 近日除臉書留言外,尚有私訊及電話騷擾,

很遺憾許多人採用不適當與無效果的方式,

譬如辱罵與騷擾,來表達意見;

我想法律責任的部分我們可以一起面對。


------------------

不適當?
他在說他們自己的行為嗎?
真的超遺憾的啦!

seruze wrote:
3. 近日除臉書留言...(恕刪)


很遺憾許多人採用不適當與無效果的方式???

嗯哼
說的好像反反服貿、保持中立、不贊成學生訴求方式的人沒承受過這種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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