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衛呀 wrote:
我感到很可悲看到勸人為善文被判違反社會秩序法?台灣法律會轉彎~真是民粹!...(恕刪)
表面上是勸人為善!
但事實上第一時間被菲媒體報導引用散布於國際(有那麼巧嗎? 還好幾個便當文版本),
重創我國及國民形象, 並意圖製造社會動亂與對立.
包藏禍心莫過於此...
您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對的!?
您的動機,意圖與目的何在?
davihuang wrote:
台灣立報社聲明】
關於本報鄭姓記者於個人臉書發表「便當文」及其後續爭議,聲明如下:
1.該文自始即為鄭姓記者之私人臉書貼文,為其個人行為,台灣立報及四方報從未以任何形式刊登、轉載該文。
2.鄭姓記者已於5月21日向主管坦承該文內容非親身經歷,而是「聽來的」。鄭姓記者即日起解職。
3.本報編輯部主管透過鄭姓記者約見之「便當店老闆」,為鄭姓記者找人假扮。本報主管原為維護同仁而主動查證,唯仍無法避免遭蓄意欺騙之憾事,謹向社會各界致歉。
瑞祥 wrote:
我逛網有看到一位 Viola Kao 的網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