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c2 wrote:
很早就看到董小姐的,...(恕刪)
檢調應該介入
一句 便當店老板是找人假扮就塘塞過去

誰假扮 不是有夜訪便當店

轉的真硬
瑪爾Gy wrote:
第一時間我就覺得, 如果事情是真的
那麼記者及張正總編輯,為什麼不在自己的報紙上刊載
四方報跟立報自詡為弱勢、外勞發聲,若事情是真的(包括他信以為是真的),為什麼不在自己的報紙上刊載?
而只用網路po文叫網友散播出去的方式?
我推測不就是一開始就知道是假的,想讓人抓不到源頭嘛 ...(恕刪)

阿衛呀 wrote:
我感到很可悲看到勸人為善文被判違反社會秩序法?台灣法律會轉彎~真是民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