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人失意,當年的反服貿的重點就是"程序正義"是那時執政的國民黨為了服貿江啟臣辦4場宜康各辦8場張慶忠辦8場那還只是個"協議"如今的"反渗透"是法律,不是更應該要充分討論。我們有看到目前的執政黨有更"程序正義"嗎扯的是昨天通過的反渗透,用模糊不清法律規定入人於罪,沒有戒嚴之名,卻有戒嚴之實。真的那裡重要的法律,多討論一兩個月,不行嗎?還是說,我們現在到處是匪諜,很緊急,11天沒通過這法律,就要亡國?為一場選舉,迅速撩草的通過反滲透法,施政無能,就開始嚴厲管制老百姓,背棄民意,倒行逆施,下台也是理所當然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5%B7%E5%B3%BD%E5%85%A9%E5%B2%B8%E6%9C%8D%E5%8B%99%E8%B2%BF%E6%98%93%E5%8D%94%E8%AD%B0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784,&job_id=184283&article_category_id=1169&article_id=106305
LongDickApe wrote:反滲透法條條表決服貿包裹表決說到在立院符合程序國民黨根本垃圾 你在胡說八道什麼鬼東西?跟他國貿議協議是可以拆開逐條表決嗎?對我有利就通過對我不利就不通過隨便動一條協議一個字就要重談這跟自審國內法是可以這樣硬比嗎?你要不要叫現在執政黨行政團隊去跟他國談一個經貿協議然後回來讓立法院再審一條條表決我看你什麼時候才會過才會成效鬼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