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itoT wrote:
婚姻和生育沒有必然...(恕刪)
這是你只往好的方面看
壞的方面看 異性戀的婚姻由於沒有生育後代造成第三者介入而產生家庭糾紛的社會例子可以說是數不勝數
同性婚姻因為無法生育後代 如果其中一方突然想要後代 勢必會造成第三者介入而產生家庭糾紛
特別是同性婚姻當中的一方是屬於雙性戀者的時候
我很愛你,但你生不出來,所以我只好對不起你
上面這一句可不是句笑話
我們沒辦法保證每個人的愛情觀十幾二十年三十年都不會變 但是至少能夠從制度上將產生問題的可能點降到最低
這也是婚姻法存在的意義
按你的說法來說 這個會增加社會不幸事件,和社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