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工務局:賴清德老家已勘查,不另寄發認定通知書。不就是不用拆!

54artist wrote:
以賴現在的身價,買個新房給長輩住,做不到?


問題在於
絕不能認錯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放著不拆,就像是讓傷口繼續流血,
所以以前那些被抓到的都會自己主動拆,
至少要做個預備拆的動作
可憐阿 沒不動產的傢伙
綠色就是高人一等,凌駕台灣普通百姓。。。
法律都很難要求了,還想訴諸道德?
笑死
nicewawa wrote:
這整篇公文你有好好看嗎?

公文你有好好看嗎?

有檢舉來,不另行通知寄發⋯⋯是在哈囉?如果違法,不用通知當事人?你們在哈囉?還是新北市政府在哈囉?

blood0819
違建就是不合法,這是有什麼好凹的。列管是還沒有要處理,還沒有要處理,所以不通知,等要處理的時候就會通知了咩。不過以市府拆的速度,等賴家全部變美國人也處理不到啦。
blood0819 wrote:
簡單說就是
一切依法行政
林北就是不會拆
要列管也好
要強拆也好
反正18萬件違建,排拆排到全家族都去當美國人也還拆不到
無恥就無恥
一切依法行政
法律也沒規定無恥就不能當總統



法律是沒規定無恥不能選總統
不過其他黨的總統就不應犯一丁點錯
自己選總統 出包都是情有可原
原來課綱無恥真的很嚴重,

連總統侯選人也跟著無恥了,

跟通姦除罪化一樣,無恥課綱也是未雨綢繆,

好有遠見的一個黨…
rickchiu wrote:
法律都很難要求了,還想訴諸道德? 

新北市政府的法律很難理解,如果判斷違法,不用寄通知書給當事人?
KGpeng wrote:
新北市政府的法律很難理解,如果判斷違法,不用寄通知書給當事人?


確實
我也覺得很難理解
就算是列管緩拆的違建,哪有可以不另通知的
程序至少應該要先通知限期自拆
如果逾期未拆,市府才可以依優先順序去定調是要優先拆除,還是列管緩拆
前面的過場都沒有走就自己跳到列管階段,感覺是很怪
這處理程序都不知道是誰發明的,感覺應該是不合規定
KGpeng wrote:
新北市政府的法律很難理解,如果判斷違法,不用寄通知書給當事人?

因為已經通知過一次認定是列管違建了,屋主已經知道這個現況
所以如果是有新檢舉,不用再寄發認定通知書給屋主,狀況沒變
只會像回議員這樣回一封這是列管違建的函讓議員知道
並表示市政府暫時不拆是因為屬於既存違建,
依照現在的地方法規除非有立即的危險之虞,不然市府暫緩主動拆除
但這不表示這違建就合法了,也不表示市府沒作為就是不拆,而是還沒排到去拆
因為這時候市府去拆才是真的沒有依法行政
只是依法行政的是在限制市府,不是在限制屋主不能主動拆既存違建
至於如果有廉恥一點的總統候選人會怎麼做?
我相信絕對不是一直在說市府可以來拆,不來拆就是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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