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l54321 wrote:根本在設局陷害 ..(恕刪)而拍攝影片的紀姓同學昨出面受訪時表示,上傳影片的初衷,並非想透過輿論撻伐學校,而是多數同學認為老師的行為已達不適任標準,希望學校積極重視問題,幫他們更換老師。 這位教師若提告被設局拍攝,是要以哪一個法律相關規定來處理呢?
mykukoc wrote:這位教師若提告被設局拍攝,是要以哪一個法律相關規定來處理呢? 妨害秘密罪規定於《中華民國刑法》。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之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怨念聚合體 wrote:妨害秘密罪規定於《中(恕刪)妨害秘密罪規定於《中華民國刑法》。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之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如果依法有據,看來這位老師應該是要聘律師了!
merry go round wrote:所以,補習班為何那麼搶手就是這樣偶爾,還會聽到同學說只想去補習班,不想去學校,說補習班學得比較多,老師比較認真 所以教改失敗阿,根本無需教改,以前菁英式的教育與聯考好多了反正都教改了還是一堆學生跑去補習不如不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