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大多數的東西都超出市價許多
面紙一包一百、口香糖一包一百、原子筆3支一百...
這都是憑個人愛心再購買
但是愛心就夠了嗎
這群人也是要生活那要怎麼生活
沒錯後面可能是一個集團
先不談集團的出發點是好是壞
就先談現行的政策吧
如果我是老闆我會花每小時1百二十六元去雇用
好手好腳的員工
還是身心障礙者

政府法令規定員工總人數為67至199人進用1人
對台灣百分之80的中小企業大部分都不需要
加盟體系不需要,沒報稅的不需要
七除八扣的也只剩大家口中的五百大企業
有後門走後門,沒後門靠實力,沒實力?
重點是你至少要能走動
那不能走動只能靠代步車
家裡還有財力的可能會去學一些東西
修電腦、修手錶、賣彩卷阿.....
這些至少還能清楚溝通雙手能動

那些不能清楚溝通不能走的哩
仙#生#小#解#要&不&要#買#口#相@談+
真的一百元一包青箭真的很貴
阿嬤賣EXTRA也不過50元一包
所以我也直接喊價50元一條
他雖然同意了還是希望我買2條,我答應了
我是主管我也找不到任何工作可以給他們做
就連最基本的打掃他們可能也做不來
一包一百塊,你不買他不買我不買,我們降到50塊
那一天給他賣20條賺一千塊
進貨成本{青箭分享包}每條算10元
淨賺800*22天=17600元
還是比基本工時少阿
調高基本工資基本上政府也收不到一毛稅
264108-85,000-90000-128000=-30892
根本不用繳稅,沒稅政府也沒錢照顧他們
薪水稍微提升的人呢也不會真的動心去買
主管呢,成本增加了我更不會去任用他們
這就是一百塊的口香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