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馬克斯 wrote:我怕他會去學鄭捷拿刀隨機砍人,至少吃牢飯還可以活下去。 我三月也去職訓局上課,其實失業補助很難辦啊。卡爾馬克斯 wrote:而且他在職訓班已經上課一陣子,現在退出職訓班需賠錢 失業補助資格要在開訓當天前就辦好,開訊後補辦是沒用的。
卡爾馬克斯 wrote:我以前的大學同學,工作一陣子非志願離職(被炒魷魚),...(恕刪) 1.請問那時有拿非志願離職證明及請領失業給付嗎?卡爾馬克斯 wrote:到了勞動部某高層,居然被打槍,對方質疑:『勞保文件顯示長期失業,但是居然能活這麼久,顯然有職業有收入並且有逃漏稅嫌疑』...(恕刪) 2.可以把相關文件po上來嗎?這兩點沒澄清之前實在很難了解真相。格外是第二點,通常高層官場都混久了,很難相信會給出這種回覆。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照這位公務員的邏輯長期失業就應該餓死了,就沒有生活津貼的問題才是...(恕刪) 問題是到底有沒有這位公務員?而這位公務員有沒有這麼說?以下借用版面,非僅針對您。看到黑影時忍一忍,確定對像後再開槍有這麼難嗎?
卡爾馬克斯 wrote:我同學他按照規定申請文件,上述第一關和第二關都審核通過到了勞動部某高層,居然被打槍,對方質疑:『勞保文件顯示長期失業,但是居然能活這麼久,顯然有職業有收入並且有逃漏稅嫌疑』這是哪們子理由!公務員應該依法辦事,居然用這麼主觀的理由?...(恕刪) 這應該是行政處分沒錯,去訴願吧...他駁回的理由真得很瞎,用推理的??長期失業跟活多久有什麼關係,現在一堆靠爸靠媽啃老族,不是沒工作都活幾十年了
卡爾馬克斯 wrote:我以前的大學同學,...(恕刪) 我必須說,公務員做事只能依法行政,我很難相信有人做到高層主管還能用自己瞎猜的方式辦事這種事還是要看到送審文件才好說如果東西你沒看過,就不用管你朋友怎麼說如果是正式提出訴願,應該不會這麼快有結果所以,他所謂的申訴是怎麼的申訴?准駁是他們的權利,他們已經這樣認定了,如果只是單純的去抱怨,當然沒屁用公務員再怎麼刁難,也只能在職權內用放大鏡去再三檢視案件怎麼樣也沒辦法把白的說成黑的如果案件本身就是有那麼一點點黑的話,不准也是在他的職權範圍而已再說,上課超過一個月才通知失業資格不符的問題但這不是在上課前就該弄好的嗎?自己的問題怪公家機關就沒道理了有疑慮的案子,本來就不可能迅速結案覺得太久可以去查一下是否有規定辦結期限,是否有逾期
如果一切申請都符合資料,公部門沒有理由去擋對方的申請案件。1.公務員跟你又不認識,也沒過節,沒事誰會找自己跟對方麻煩,被申訴還要處理。2.申請津貼的發放用的是國家的經費,又不是公務員自己的錢,基本上符合資格的,給就好了。3.如果真的申請不過,那麼應該就是真的資格條件不符合,因為公務員依法行政, 資格條件不符合,就算他現在讓你過了,被審計查到還是會要公部門去追回補助款, 而且還會被檢討或懲處,這才是公務員較擔心的部分,依法行政很重要。
blood0819 wrote:我必須說,公務員做事...(恕刪) 沒錯!錢又不是公務員口袋掏的,幹嘛刁你同學?沒有相關公文怎麼知道是被刁?況且,你同學準備考公務員一年半,別的不說,想必行政法條這種死板的條文背了一堆,還沒辦法自己看出癥結何在?容我直言:還好他沒考上,考上了也是…可憐的納稅人啊!!
卡爾馬克斯 wrote:我以前的大學同學,...(恕刪) 除非有資料不然,僅是您的片面之詞難以判斷通常,這個錢是國家的公務員不會啥B到去擋這個因為,如果擋下來學員跑去找議員議員打電話來罵人呵~~~又搬不出「法條」那就被電的慘cc了你想想沒事,誰不想當散財童子???誰不想當財神爺???呵~~~~~擋你朋友這個要幹麻???你朋友應該是有那邊的資格明顯不符如果沒有,那你打電話去議員服務處請議員秘書打電話去勞工局最快在這邊,沒什麼屁用的另外,如果預算不夠就不會辦的預算夠主計處才會給過這個案子才能辦另外預算是預算錢是錢這是2件事但這件事,預算是預算、錢是錢;很多公務員也不懂會懂這個的 大約只有主計 會計 和 財政人員吧!其他的 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