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勞動部職訓班,遭到某公務員刁難怎麼辦?


卡爾馬克斯 wrote:
我怕他會去學鄭捷拿刀隨機砍人,至少吃牢飯還可以活下去。




我三月也去職訓局上課,其實失業補助很難辦啊。


卡爾馬克斯 wrote:
而且他在職訓班已經上課一陣子,現在退出職訓班需賠錢


失業補助資格要在開訓當天前就辦好,開訊後補辦是沒用的。
道德在愛情裡就像汽球一樣,一戳就破。
卡爾馬克斯 wrote:
我以前的大學同學,工作一陣子非志願離職(被炒魷魚),...(恕刪)


1.請問那時有拿非志願離職證明及請領失業給付嗎?


卡爾馬克斯 wrote:到了勞動部某高層,居然被打槍,對方質疑:『勞保文件顯示長期失業,但是居然能活這麼久,顯然有職業有收入並且有逃漏稅嫌疑』...(恕刪)


2.可以把相關文件po上來嗎?

這兩點沒澄清之前實在很難了解真相。
格外是第二點,通常高層官場都混久了,很難相信會給出這種回覆。
照這位公務員的邏輯
長期失業就應該餓死了,就沒有生活津貼的問題才是
所以這項規定應該可以廢掉

果然能考上的都是人中之龍
想法思維跟正常人不同

真的很棒棒
高層能有多高?

公務員頂上永遠有另一個公務員,去投訴,不然就找里長(?)證明沒有外務收入之類的,再不行就民代立委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照這位公務員的邏輯
長期失業就應該餓死了,就沒有生活津貼的問題才是...(恕刪)


問題是到底有沒有這位公務員?而這位公務員有沒有這麼說?

以下借用版面,非僅針對您。
看到黑影時忍一忍,確定對像後再開槍有這麼難嗎?

卡爾馬克斯 wrote:
我同學他按照規定申請文件,上述第一關和第二關都審核通過
到了勞動部某高層,居然被打槍,
對方質疑:『勞保文件顯示長期失業,但是居然能活這麼久,顯然有職業有收入並且有逃漏稅嫌疑』
這是哪們子理由!公務員應該依法辦事,居然用這麼主觀的理由?...(恕刪)


這應該是行政處分沒錯,去訴願吧...
他駁回的理由真得很瞎,用推理的??
長期失業跟活多久有什麼關係,現在一堆靠爸靠媽啃老族,不是沒工作都活幾十年了
卡爾馬克斯 wrote:
我以前的大學同學,...(恕刪)

我必須說,公務員做事只能依法行政,我很難相信有人做到高層主管還能用自己瞎猜的方式辦事
這種事還是要看到送審文件才好說
如果東西你沒看過,就不用管你朋友怎麼說

如果是正式提出訴願,應該不會這麼快有結果
所以,他所謂的申訴是怎麼的申訴?
准駁是他們的權利,他們已經這樣認定了,如果只是單純的去抱怨,當然沒屁用

公務員再怎麼刁難,也只能在職權內用放大鏡去再三檢視案件
怎麼樣也沒辦法把白的說成黑的
如果案件本身就是有那麼一點點黑的話,不准也是在他的職權範圍而已

再說,上課超過一個月才通知失業資格不符的問題
但這不是在上課前就該弄好的嗎?自己的問題怪公家機關就沒道理了
有疑慮的案子,本來就不可能迅速結案
覺得太久可以去查一下是否有規定辦結期限,是否有逾期
如果一切申請都符合資料,公部門沒有理由去擋對方的申請案件。

1.公務員跟你又不認識,也沒過節,沒事誰會找自己跟對方麻煩,被申訴還要處理。

2.申請津貼的發放用的是國家的經費,又不是公務員自己的錢,基本上符合資格的,給就好了。

3.如果真的申請不過,那麼應該就是真的資格條件不符合,因為公務員依法行政,
 
 資格條件不符合,就算他現在讓你過了,被審計查到還是會要公部門去追回補助款,
 
 而且還會被檢討或懲處,這才是公務員較擔心的部分,依法行政很重要。
blood0819 wrote:
我必須說,公務員做事...(恕刪)


沒錯!
錢又不是公務員口袋掏的,幹嘛刁你同學?
沒有相關公文怎麼知道是被刁?

況且,你同學準備考公務員一年半,別的不說,想必行政法條這種死板的條文背了一堆,還沒辦法自己看出癥結何在?

容我直言:還好他沒考上,考上了也是…可憐的納稅人啊!!
卡爾馬克斯 wrote:
我以前的大學同學,...(恕刪)

除非有資料
不然,僅是您的片面之詞
難以判斷
通常,這個錢是國家的
公務員不會啥B到去擋這個
因為,如果擋下來
學員跑去找議員
議員打電話來罵人
呵~~~
又搬不出「法條」
那就被電的慘cc了

你想想
沒事,
誰不想當散財童子???
誰不想當財神爺???
呵~~~~~
擋你朋友這個要幹麻???
你朋友
應該是有那邊的資格
明顯不符
如果沒有,
那你打電話去議員服務處
請議員秘書打電話
去勞工局最快
在這邊,沒什麼屁用的

另外,如果預算不夠
就不會辦的
預算夠
主計處才會給過
這個案子才能辦

另外
預算是預算
錢是錢

這是2件事

但這件事,預算是預算、錢是錢;很多公務員也不懂
會懂這個的 大約只有
主計 會計 和 財政人員吧!
其他的 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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