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老農津貼------會讓你吃驚的
多年前我在日本住過一段時間,有時會看到台灣的旅行團,多數是操著閩南語的鄉下阿公阿婆,到了免稅商店都是把店內商品一掃而空,在百貨公司我還聽過他們操著閩南語說,都沒有東西可以買了,那時我心裡也充滿著驕傲,我們的農業經濟是如此之好,但隨著時代的變遷,任何行業都有興衰,農業沒落,工業興起,從錢淹腳目的時代,到今天百業蕭條,人民的薪資在22K打轉,政黨競爭惡質,冒出了個老農津貼,現在全由政府買單,為了選票競相加碼,直至今日。
我們來談談老農津貼----會讓你吃驚的
報載以前有的農民,只有四坪農地(因為一直分割或共同持有),既可參加農保,有農保才可申請老農津貼,直至103年政府修法,規定須有十分之一公頃農地,才可參加農保,也就是不到300坪,但不朔既往,也就是說現在能領老農津貼的都是103年以前就有的,也就是包括只有四坪農地,就可以是農民。
我們現在每年農業產值約700多億,老農津貼每年發放約500多億。
老農每年生產的農作物是免稅的。老農每年不需報所得稅,其人頭尚可由後代報撫養人口來避稅,老農過世後,其農田由後人繼承,無遺產稅,無贈與稅。
農地休耕有補助,農作物天災受損也有補助。農業機具,農藥,肥料等等,都是有補助的。
農保每人每月繳78元含生育、身心障礙、死亡等三項補助。老農夫妻均可報老農津貼,每人每月7256元,也就是一戶7256*2=14512元,而老農津貼其報酬率為93倍多。
各位勞工朋友,為何厚彼薄此,要知勞工退休後,除了退休金是什麼都沒有的,
勞工為何不能有津貼??每年為了爭幾個茶葉蛋的錢,跟政府吵得面紅耳赤,政府為何獨厚農民?看到沒,今年軍公教勞都出來爭權益,為何沒有農民的聲音??
我們會在新聞裡看到勞工因經濟問題自殺,或全家自殺,但我沒看過有一個老農因經濟問題自殺。(歡迎轉載)
如有疑惑..可至內政部農委會網站查看資料..
而根據農委會提報的資料,至今年6月底,農保被保險人數為126萬人,由於農民健康保險已併入全民健保,現金給付用於生育、身心障礙及喪葬津貼,共支出76億餘元;農民年老時則領取老農福利津貼,目前可月領7256元,去年核付金額高達540億餘元。
得來不易 wrote:
其實 菜政府也不...(恕刪)
現在不是改幾歲的問題
而是政府沒信用的問題
工作契約條件可以單方面隨時改
你能保證年金改成65歲領之後
以後不會再改
搞不好以後又改成80歲
弄得你看得到吃不到

好像跑百米的競賽
鳴槍起跑後
等你快到終點
再把終點線延後10米
讓你永遠到不了終點

ForLucky wrote:
岳父66了還是在做水...(恕刪)


您岳父命好 我岳父在66歲零一天走了 身體本來就不好 心肌哽塞一下就不行了

本來60歲就可以退公司不給退 不到一年就見閻王 要拖到65歲很多人怕是等不了

apo380hot wrote:
年金改革委員會上周討...(恕刪)

65歲領年金,這很合理,「何時領年金」和「何時退休」是兩個概念,50歲退休,65領年金,中間15年還可以動,可以去找工作或創業,社會工作多的是,50歲退休就要納稅人來養,真虧有人說的出口!
年輕人不要亂罵 很多40-50歲就生病或是發病的 要回去正常工作 很可能都活不到65歲

也沒說一定要正常領或是加碼 但這些人的確有困難 早一點有一些錢可以運用就好了

難道要這些人早一點去見閻王嗎?

radish121790488 wrote:
65歲領年金,這很...(恕刪)


也沒有人希望五十歲就領月退

問題是

請您告訴大家

四十五歲到65歲之前

除了營運層級的高階經理人以及大老闆

有哪些人是失業了還可以找到穩定收入的工作

現實是台灣對中高階勞工不友善

你解決這個問題 65歲在領年金我沒意見
提出這些共識的主體,包括40歲退休 50歲退休 55歲退休 的軍公教退休人員嗎?
他們的年紀也許還不到50 或是僅55出頭而已。

算盤打得精,不准砍我18% 但是那些後輩,別想進來分一杯羹,
給我老實工作,延緩10~15年再進來領,我們就可以繼續狂領。
共識就是 繼續吃後代。吃相很難看 。

genechen wrote:
很早就改??我記得...(恕刪)


勞工保險條例 (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修正)
第 58- 2 條

(老年年金給付延後及提前請領)
符合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項所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老年年金給付。每延後一年,依前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增給百分之四,最多增給百分之二十。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十五年,未符合第五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五項所定請領年齡者,得提前五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一年,依前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百分之四,最多減給百分之二十。

民國51年次以後的勞工,已經定死65歲才能領勞保年金,最快60歲可領80%。我算過,如果已經不繳勞保,沒有投保年資增加的情況下,62歲與63歲開始領到平均餘命的84歲,領到的總額與65歲領是一樣的。

勞保年金等(公保、農保、軍保....)應該全一致性改為國民年金,只要是政府要付出的,所謂照顧退休人事費用,應該以前一年度的最低生活基準費用發給年滿65歲以上的國民。

而個人退休金需要在職時自己與雇主提撥,只要退休,就均分到65歲,每月領,所以就不會有所謂50歲退休,到65歲的空窗期問題。

自己的退休金由自己與雇主提撥,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事,65歲以後由政府照顧,這也是很公平的事。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radish121790488 wrote:
65歲領年金,這很...(恕刪)65歲領年金,這很合理,「何時領年金」和「何時退休」是兩個概念,50歲退休,65領年金,中間15年還可以動,可以去找工作或創業,社會工作多的是,50歲退休就要納稅人來養,真虧有人說的出口

那也要能找到工作,50歲要找到工作,除了大樓警衛其他的應該很難吧!到可以領月退要65歲,有15年的時間差,看來退休還是選擇一次領完,再來安樂死要合法化,錢花完了,起碼不會變成社會負擔,這樣健保應該不會虧錢,但勞保不會倒嗎?

得來不易 wrote:
而失業的 只能保 國保
這個有夠瞎的 繳的錢都快到勞保的 最高級距了


您忘了保勞保的人口中, 有近500萬人是保無雇主的公會
他們的勞保自負額是60%, 跟有雇主的自負額僅20%(雇主負擔70%)可是足足多了3倍
勞保最高級距, 這些勞工的勞保自付額可是2500左右, 比大多數的最基層公務員退撫自負額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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