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063 wrote:
我不是老闆,只是一...(恕刪)
敢擺爛不認真上班 想必他對勞基法先深入研究 所以不可輕舉妄動
要辭退他 一切要按勞基法規 記得要由公司人事部門出手
先由人事部門給他一分正式的信函(警告信)說他不敬業上班時間玩手機遊戲、用公司電腦看影片不做事等
若再三勸告仍我行我素 公司將正式辭退他等等 並由人事主管找他面談做紀錄 <---程序正義
信函(警告信)很重要(程序正義) 免得擺爛的人說不教而殺
如你是他的主管 你也要開始做每周每月有部下的評比紀錄(業績 工作績效 團隊合作 準時上班等等)
萬一要打官司 這些都是證據
各縣市都有勞工局 可以打電話去諮詢 當"一切步驟合法"後
就可以 要他立刻清桌子繳械(公司電子門卡)要他立刻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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