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可以下個結論了..除非..政府有很好審核與執法..別去玩22K方案..更不要說17K方案..同樣的..除非政府自信有很好審核與執法..台灣所謂的無薪假..既不要讓他法定化..更要明文禁止..至於..每週上班30小時減薪25%在台灣行得通嗎?同樣的..除非政府自信有很好審核與執法..否則..不通不通不通..多數企業玩法..政府執法不嚴..什麼良好美意..在台灣就是不通不通不通..最後是..台灣的勞資談判..只會越弄越亂..不如聚焦問題核心,是由於政府執法不嚴..才會產生今日的亂象..要改..先把執法弄好再說..
ganman wrote:我的薪資單上..印了一個姓名..叫何必問..不過..我即將退休..理論上..每天提早兩小時下班 薪水少25%..我可以..也很樂意.. 這是一種我每天吃鮑魚魚翅可以減少一兩餐不要吃"我可以..也很樂意"的概念嗎???站著說話不腰疼如果你又是那種"爽領18%"當然更不介意!!!!
驅韓抗日 wrote:這是一種我每天吃鮑魚魚翅可以減少一兩餐不要吃"我可以..也很樂意"的概念嗎???如果你又是那種"爽領18%"當然更不介意!!!!...(恕刪) 年輕時..為了家庭奮鬥..身體都操壞了..體力大不如前..距離勞保退休還有幾年要撐..真有..每週上班30小時減薪25%..我還是要說..我可以..也很樂意..(不然就可能撐不到退休..要去申請提早畢業..少做少領我是認為合理的..)很抱歉..就個人狀況..真的沒有更好的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