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hlong1961 wrote:
買賣繼承造成分割合...(恕刪)
你覺得可能嗎?
去翻翻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4條
裡面規定了哪些情況要辦理土地複丈
再去翻翻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7條
看看複丈完要幹嘛
台灣每年幾萬件的他項權利設定、土地重劃、土地復權、土地分割、土地合併
這些案件伴隨的就是土地重測、地籍圖重繪和建檔
不知道,不代表從來沒有做
目前少數沒有重測的就山坡地、私有的保護區限制開發土地等
而這些也因為容易發生爭議,所以都盡可能地沒有主動複丈
畢竟過去量的和現在用儀器測量的誤差會很大
一差幾百坪都有可能,多了還好,少了爭執就來了
所以除非地主強烈要求複丈,並且切結增減自負,不然地政機關都不會主動複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