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home007 wrote:現在外交家(The...(恕刪) 如果要跟對岸爭司法管轄,應該在國人犯罪之始,被報案或舉發就要調查並發布通緝,你自己都不抓了,等到受害國來抓人才跳出來說我有司法管轄權人歸我管,是要管轄個啥鳥?有人說天底下沒有這麼蠻橫,要論蠻橫,美國最蠻橫,還直接開軍隊進別人國家逮捕總統,自己翻翻歷史吧。
yamhome007 wrote:現在外交家(The ...(恕刪) 說真的,台灣司法是不是該從嚴?制度是不是該改變了,一個恐龍法官,一個人的判決,影響整個社會,甚至國家顏面!!! 為何不能改成陪審團制? 讓多數人,去裁定有沒有罪啊!看看以前的食用廢油案,前陣子的殺童案,甚至現在的國際詐騙案子。。。都是因為判決太輕,不校份子才會去賭運氣,走歪路,反正抓到,不是罰款,就是認罪輕判。。。幾年後又是條漢子,故計重施,,,抓不甚抓故建議改為 陪審團制,避免仁慈的法官危害社會,順便唱導鞭刑制!!! 相信治安會有改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