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高收入,可以領"身心障礙補助金"嗎???

身心障礙不清楚
個人今年中低收入被取消
原因是小女成年加計其母親
對我而言在兩仔一歲就分開的前妻
可是又從未善盡實質養育的責任
只能選擇相信公務人員依法行政
還有對未成年加以保護的美意
還有就是她或許過的還不錯吧
除非修法、媒體突顯還能怎辦
也或可訴諸民意代表吧
向社會局檢舉。

為維護陳情人及被陳情人的權益,並有效運用行政資源,請您提供真實姓名、聯絡方式(市話、行動電話、地址及電子郵件)及具體內容,方便機關迅速處理,若經查證所留個資並非屬實,辦理機關得不予處理。建議事項請求簡潔、明確,並以真實案件為限。

1.檢舉要具名。
2.檢舉人要有證據證明自己說的是真的。

如果不具名,所有資料都是「聽朋友說的」就可以檢舉,豈不是天下大亂。

yupure0811 wrote:
朋友說他家鄰居,父親領有身心障礙補助金,一個月約8仟多元,他兒子年收入約300萬,請問這樣的情形還可以領身心障礙補助金嗎???

如果不可以領""身心障礙補助金"",那麼可以檢舉嗎??要跟哪一個單位檢舉,檢舉一定要具名嗎???
好噁心,不管好自己的生活好好努力打拼,反而有閒功夫整天在管別人賺多少錢拿多少錢,一堆這種心態的人其實就是台灣社會亂源;世界真奇妙...呵呵。
yupure0811 wrote:
朋友說他家鄰居,父親領有身心障礙補助金,一個月約8仟多元,他兒子年收入約300萬,請問這樣的情形還可以領身心障礙補助金嗎???

如果不可以領""身心障礙補助金"",那麼可以檢舉嗎??要跟哪一個單位檢舉,檢舉一定要具名嗎???


幫樓主整理重點:

1.為什麼別人兒子年收入300萬,還可以領補助金,但樓主卻不行?
2.他們可以領,樓主不能領,如何去檢舉對方,讓對方也不能領?
3.檢舉對方時,有什麼辦法可以不用真名?

不知道以上三點,
有沒有戳中樓主的心思哩??
yupure0811 wrote:
請問關於身心障礙補助(恕刪)

領身障補助金跟收入有關係嗎?
又不是領低收補助
兒子高收入,老爸身障就該排除?
那是否開高檔車一律禁止停放身障車位
高達機機叫
不要人云亦云 身障補助金 輕度身障3772 中度以上 5065 8千多或許是一般的社會福利 是沒有單純1筆領8千多的 而且身障補助 不管子女同步同戶都會計算子女收入
麻煩換位思考一下, 今天換成是你
讓你兒子年收300萬, 但是你有身心障礙問題, 你要嗎?
身心障礙補助金 跟本人跟同戶籍者的收入有關 如果兒子與父親戶籍不同 那就與補助不相關
以下為門檻最低的台北市申請標準:

一、服務內容: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8,836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5,065元(已為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社會局將主動核發,毋須申請)。
2.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5,065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3,772元(已為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社會局將主動核發,毋須申請)。
3.非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5,065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3,772元。

二、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2.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臺灣地區消費支出1.5倍(110年度為34,321元)。
4.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之合計限額:單一人口家庭為新臺幣200萬元,每增加一口,得增加新臺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876萬元。

依據以上標準,我看是有四種可能:

1.兒女沒有撫養爸爸且不在同一戶,或家庭人口多且兒子是唯一經濟來源(例如:扶養四個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且老婆沒工作,則每人每月收入約是3.125萬,低於3.4321萬)。
2.他在唬爛
3.其實領的不是身心障礙補助
4.鑽漏洞(歡迎去檢舉,申請時會要求簽具切結,若確實鑽漏洞,他們可能會吃上偽造文書與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刑,並追回所有不當獲取的補助)

如果他爸領八千,那就是屬於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如果符合,外人大概也看得出來。
再來是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34,321元與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之合計限額單一人口家庭為新臺幣200萬元,每增加一口增加新臺幣25萬元。這部分如果兒女不在同一戶且無扶養之事實(不管他老爸死活),那的確有可能符合。但如果是住在同一戶,或有扶養之事實,依他兒子的收入不可能會申請通過。即使以前符合,社會局每年都會調國稅局的資料重新審查一次,一發現不再符合資格就會在下個年度取消補助。
Cook338 wrote:
幫樓主整理重點:

1.為什麼別人兒子年收入300萬,還可以領補助金,但樓主卻不行?
2.他們可以領,樓主不能領,如何去檢舉對方,讓對方也不能領?
3.檢舉對方時,有什麼辦法可以不用真名?

不知道以上三點,
有沒有戳中樓主的心思哩??

+1 真妙

台灣人就是這樣,仇富心態,自己不行硬要拖別人也不行

難怪台灣在國際地位始終不高,也不強

自己人桶死自己人
兒子年收入300萬


如果是不用繳稅的收入就沒有補助的問題囉...

不要問我是哪一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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