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on13 wrote:劉兆玄都出來開記者會...(恕刪) 劉內閣宣發放消費券振興景氣,實施要點如下:一、對象:以國民個人為對象,不以戶為單位。二、額度:消費券額度,每人3600元,以台灣每戶平均3.01人來看,大致每戶可補助1萬元。三、資格:不排富,全民皆發,3600元的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團體可抵稅。四、財源:粗估預算需要829億,目標達成98年度,實質增加0.64的GDP,將提出特別法,由特別預算來推動,時間上,盼春節前能實施,到98年底為止。哇~~那我還要出8000才能買A16耶.........
可以抵啊,就當作捐款啊,如果你的稅率到 13%,你就會少繳 3600*13%如果你的稅率在 6%,你就會少繳 3600*6% 的稅你以為會讓你少繳 3600 的稅嗎 政府不會拿錢出來給你繳還給他的啦.......那不如直接減稅就好了
awei6 wrote:可以抵啊,就當作捐款...(恕刪) 3600 x 0.13 = 4683600 x 0.06 = 216恩~~剩下3000出頭可以花~~不無小補啦!!!那~億華到底收不收這3600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