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對不起, 這裡禁止拍照喔~

問大家一個問題就好了,大家甚至外國人去101外對建築物拍照甚至合照時有看到工作人員趕人嗎? 到目前為止我沒看到過耶! 101建築是有申請立體商標的,大家跨年甚至節慶日不是都去拍建築物上的燈光變化及煙火嗎.拍完自己觀賞作紀念應該是允許的吧!
其實戶外拍建築是可以的,但拍到的照片不能拿來當廣告物或是推銷甚至商業行為,舉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例子,之前101不是要追究一些拿他們建築物來推銷房地產的商家嗎?101的建築有註冊過,為民國92年引進立體商標制度來,第一件獲准註冊之建築物立體商標,「商業用途」的,才需要收所謂「智慧財產權」的費用所以如果一般民眾的話,還是可以拍,不然每天那麼多遊客甚至外國遊客以101為背景拍照,也沒看到人員來制止的.

但是走進百貨公司裡面就不能拍了喔!除非有申請.
也分享個人經驗~~~

一次去美國紐約,
好像在麥迪遜廣場附近看到騎著帥帥機車的威武警察,
於是我在稍遠的距離,想偷偷照像紀念,
不料警察揮著手招我過去,
我在美國的朋友跟我說糟了,可能這地方不准照相,
豈知過去之後,警察先生竟把我拉到他的身旁,
讓朋友幫我和警察先生一起照相!
那當然是一趟愉快的觀光之旅,讓我留下深刻及美好的印象。

另一次是去墾丁,
在某個咖啡館,我拿著DV,想照小兒可愛的模樣,
不料店員來勸阻說該店禁止攝影,
我一來沒看到告示牌,二來詢問為什麼,三來解釋說盡可能只照小兒且不會開閃光燈,
但店員只說這是上面規定,
當時我有點生氣,因為若有告示,那麼我會尊重,
但既沒告示,原因又無法讓我接受,
我覺得這對在觀光地區,已消費的觀光客而言,是一種不受尊重的行為,
於是就要求店長或經理出面說明。
後來是副店長出面,解釋說是設計版權問題,怕被人模仿,
這個理由我可以接受,
但也向他解釋遊客來觀光,就是想留做紀念。
經過折衷的討價還價,最後請副店長找一個最不影響的背景,幫我們照一張相。
只是經一番折騰,那一張相片中的五個人,面容都不是很喜悅。

結論是:
我很同意,就是「相互尊重」罷了!

swbc wrote:
昨天陪友人去 federal building(聯邦大樓)申請美國護照,他自己進去我在停車場等他.
等著無聊就把像機拿出來對著 federal building 正在調整光圈時就來了一個開車的FBI.....

你在幹嘛??
我在拍照!

為什麼要拍??
因為我喜歡拍照!

你知不知道這裡不可以拍照?
不知道!

你拍了幾張?
一張都還沒拍!

把你的像機收起來.
哦~好的.

油門一踩走了...................



AndyLai wrote:
美國真的是很ooxx的地方,
對外號稱崇尚自由...許多地方卻有不合情理的限制一堆。
例如跑去Microsoft Campus(超大,一間公司的園區大概有竹科這麼大)裡面遊玩,
只要在戶外拿出相機、還沒來得及瞄準建築物...就有警衛跑出來警告你不可拍照,
除非眼明手快或身邊有微軟員工陪同...不然很難拍到Microsoft Campus。
又有一次跑去洛杉磯的一間outlet mall(超大,走到腳酸都逛不完),
其中一個側門門口擺著一個與人等身的達菲鴨模型,
正要幫同伴與達菲鴨合照時...保全也是跳出來說不可以拍照,
雖然側門門上就貼著建築物內禁止攝影的標示,
但是老大...我可是在建築物外拍照耶!
不過既然是在別人的地盤...我們也只能摸摸鼻子離開。

連美國這種「號稱自由」的地方都不太讓你拍攝建築物外觀了,
在台灣也被限制...也就不會太在意哩!


因為911恐怖攻擊,拍攝 federal buildings,橋樑,火車,機場皆被視為潛在恐怖份子
但是美國法院認為警察或保安的「禁止拍照」行為是不合法的
美國憲法保障人民在公共場所拍照的權利
曾有多個著名案例判決 NY city, Amtrek, subway Metro 需賠償被害人三萬美元之鉅

After the terrorist attacks, which ratcheted up security at government properties and transportation hubs, anyone photographing federal buildings, bridges, trains or airports runs the risk of being seen as a potential terrorist.

Courts have long ruled that the First Amendment protects the right of citizens to take photographs in public places.

Last year, New York City police sought to clarify the rules on photography with a directive to all officers. It said that photography is "rarely unlawful" and that officers have no right to demand to see photos or to delete them. Like Washington, New York is a potential terrorist target but also a major tourist destination. The directive said, "practically all such photography will have no connection to terrorism or unlawful conduct."

Official FPS guidance, issued in 2004, reads: "Please understand there is no prohibition against photographing the DOT or FAA headquarters buildings."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10/07/25/AR2010072502795.html

Dukm wrote:
就我所知,有不少地方不允許拍照是因為商業因素.例如百貨公司的透明櫥櫃,裡面擺放的是當季的流行服飾,如果被拍照的話,很快的就會出現相仿的商品.(有些設計或職業學校的老師就會訓練學生怎樣分析商品的設計與製作技巧)其他如店面的設計風格等等,都是不允許拍照的可能原因,畢竟被仿冒了價值就不高了.

如果一張照片就能仿得起來 .... 那麼這種產品應該鎖進保險箱裡, 而不是放在玻璃櫥窗公開展示. 真的要仿, 買一件拿回去拆開了研究不就得了.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 水不在深有龍則靈 機不在貴要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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