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rsky wrote:
就我去羅浮宮的經驗,...(恕刪)
上回報載那裡的警衛要求加薪,不然有人要求調職
因為在那一天到晚要阻止遊客拍照
有時還會被嗆
比一般警衛累很多,上下班時心情都很差
所以...
話說回來,各個場所要照取得所有人同意是應該的
所有人如果覺得不能拍,那禁止拍照似乎沒什麼不對
以前去日本看展,看到前一個人在拍
想說有機會拍了,上前去卻被會社員阻止
我當場向他抗議,結果那位拍照的老兄拿出一張証說:"我是記者"...
乖乖的把相機收起來....
FEMC wrote:嗯,是我沒講清楚。所謂「尊重別人拍照的自由」是針對原發文者所說「逛博物館,美術館或者藝廊,拍照沒有太大意義」,因為他的說法很像在批評拍照的人「做沒意義的事」,我不贊成他這樣說人家。
總覺得以上句子分開都是對的,合在一起就很奇怪。尤其是後面兩句話非常矛盾,是指同一件事嗎?...(恕刪)
如果在博物館裡面拍照不會影響別人是不可能的,不用說在博物館,在任何場合都是,你看到前面有人要拍照,你會繼續走過去還是等他拍完?無論如何,讓別人要思考這問題時,就已經影響到別人了若要把「影響」解釋得這麼廣,當然就不可能不影響。我們該在乎的是「會妨礙他人」的那種影響,否則我長得醜、長得胖引起注意,是不是也影響他人分心?不需要這樣無限上綱。「影響」二字是接著原發文者的用語,若您覺得不妥,或許改成「妨礙」會適當些。
人家禁止拍照就遵守,沒什麼好說的。影不影響別人跟規定無關。這段話就完全離題了。我們是在討論「規定是否合理」,而不是討論「規定該不該遵守」。有誰叫你違反規定拍照了?
rice7361 wrote:同理可證:
…去博物館或美術館是為了要欣賞這些藝術品
拿著一台相機一直想要怎麼拍怎麼拍
那會有心思去好好欣賞去感受...(恕刪)
所以我認為禁止拍照沒什麼不合理所以郊外和展場,不妨也禁止拍照好了,好讓民眾可以多放些心思在欣賞風景上?
館方只是希望大家能多放些心思在展覽品上
rice7361 wrote:真是一點人權觀念都沒有。基本權利是人格尊嚴的一部分,並不是跟你我無關,只有憲法才保障。假設你的隱私權(基本權利的一種)被侵害(例如洗澡被偷拍),你感覺十分不爽,結果別人竟叫你「去申請釋憲好了」,請問你有何感想?
既然您認為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那我建議你去申請釋憲好了
人民的基本權利都是由憲法保障...(恕刪)
…藝術品是要仔細用心體會難道有錯嗎?...(恕刪)並沒有人說這樣有錯。可是有人想拍照難道就有錯?拍照一定跟用心體會衝突嗎?你辦不到不表示別人也辦不到。而且就算有人「不想用心體會」,只想「拍照留念」,也是他的自由,能說他錯嗎?對錯沒有這麼絕對吧?並不是只有一件事對,其他就錯。再說一次:自己不想拍,為什麼也不讓想拍的人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