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立得 wrote:不要跟呈人鳳一樣合約都不看內容不然被黃茵離害了都還不知道請詳看合約內容哦畢竟不像呈人鳳一樣那麼幸運有李雅欣幫助...(恕刪) 不好意思.....我笑了!另外,樓主加油!看你能不能就用你看到的內容條文把台哥大給告倒!
YAHOOKIMO wrote:第一封確認信,資費欄位600元第二封訂單修改,修改內容是地址?不敢讓消費者知道真正修改的內容?第三登入訂單查詢,才知道資費方案被直接加上上網吃到飽,多出599費用台哥大出錯不敢認錯,用這種偷偷摸摸的方式更改訂單內容!1.既然訂單已成立且已通知,這份合約已存在,台哥大自行片面毀約2.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自行修改內容,已有偽造文書之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