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政府規定的,如果遭到電信公司刁難,可以打電話給消保官檢舉。
不過『贈送』的部分 是不能退的,因此要注意每個方案的細節。
哪個部分是『贈送』的。
第一次申辦的300元,要看是哪一種方式,有些是『贈送』的,有些不是。
至於之後的「儲值金」都是可以退的。
台哥大的【通信費】最低有100元。
遠傳的【通話金】最低也有100元。
所以三大電信 最低都能儲值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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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規定與預付卡定型化契約 :
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6年3月16日通傳營字第09605024040號公告
「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預付卡定型化契約,預付卡門號的有效期限屆滿時,消費者可將未使完的餘額不含贈送額度,轉入自己名下或第3人名下使用的任一門號;但如該用戶未持有其他門號,可以要求業者辦理餘額退費,不過,若超過有效期限6個月後,業者可向用戶酌收該預付卡內未使用餘額的保管費,直到餘額扣抵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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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門市不喜歡讓人辦預付卡1.8型,都會說已經沒有SIM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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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哥大 預付卡 有【自體循環】的方法。
可以不用一直儲值,也能延長手機期限。
不過這方法會把【通信費】漸漸轉換成「贈送通話費」,就不能退費了。
簡單來說,一開始的300元,可以用〔餘額抵扣〕來購買某部分的預付卡方案。
而購買任何方案 都能讓手機號延展180天。
一般建議,購買「計量型上網方案」,然後不使用該網路。
選最短30天效期的,那30天後,未使用的網路基本流量 就必需退還給 消費者。
(這也是政府規定)
未使用的網路基本流量=>會轉換成「贈送通話費」。
例如:你買50元 250MB(30天),完全沒用,那就會退「贈送通話費50元」。
而這個「贈送通話費」 還能繼續使用〔餘額抵扣〕,
所以就可以一直重複扣這個50元,來延展。
不過因為【通信費】和「贈送通話費」 都可以〔餘額抵扣〕。
台哥大的規定是 先扣【通信費】,所以最終【通信費】都會慢慢被轉成「贈送通話費」。
解決方法 就是不要儲值。這樣就只會轉換最初的300元。
等到「贈送通話費」 都用完,再儲值就好了。
如果你通話用量很少,那每次儲值100元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