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電信公司沒辦法拒絕行動上網當固網用的用戶上線?

無法! 除非退費並且賠償用戶費用
都有簽約的
取消吃到飽方案就解決了,但是吃到飽就是電信公司自己放出來的方案
Fan Ken Tu wrote:
國外做得到對於非行動...(恕刪)
怕燙就不要下廚房, 既然想賺這些錢, 就要有被眾人關心的風險.

再說, 換個角度想, 如吃到飽, 每月流量特低, 依程度於次月折減費用, 這樣不是更兩全其美.
只是...你說可能嗎...
Fan Ken Tu wrote:
國外做得到對於非行動裝置(筆電,桌電)使用行動上網予以限制流量或限制其連線
台灣業者為何做不到?...(恕刪)

「給你方便、你就隨便」這就是台灣人普遍的個性,
生帶台灣你就自認倒楣吧,
既然你覺得國外比較好,
你就應該努力打拼離開台灣,
如果沒那個本事你就認命吧。
有些人邏輯真的蠻妙的,

一間老闆開店打著吃到飽拉客人來,

結果只放一盤肉,

竟然有客人跳出來說別的客人不可以吃這麼多肉,大家省點吃。
台灣的電信公司合約設定也是仿國外的!

只是國外敢照合約執行(不保證速度、限p2p、不合理使用斷網等等…)

不過台灣有自己的玩法,看起來是無解了…
樓主不要再講笑話了

1.4G是共享網路所以必須依照流量收費,那"家用"固網是否也該比照辦理?家用固網也是共享頻寬不保證速度,機房到網際網路也是共享,是不是該比照辦理?只有T2.T3.E3那種才是真正的專線

2.按照流量降速計費,我不反對,若改採每個月20G月租費800元,超過20G降速到10M,10M速度在日常生活也算夠用,也避免P2P行為(就算P2P合理限速不至於將頻寬佔盡),但是很遺憾的,現在降速是降到128K,現在網路速度128K光開個FB就開不太起來
WiFi普及率低,固網費用太高,政府無作為,反正錢放進廠商/政客的口袋裡,塞車是你家的事
我的想法是 沒事取名叫吃到飽 真是吃飽撐著

應該取名為行動網路

例如手機最大使用為影音部分

最大頻寬就開在HD畫質可正常撥放即可

剛辦的時候 可以跑到70M 誰會想用ADSL....

現在測試還有48M 手機在哪種情況要用到那們大的頻寬?
主要是台灣吃到飽文化行之有年
加上吃到飽資費大多已經是中高資費,手機補貼不少
電信業者高興賺用戶,使用者也高興有吃到飽網路,還有上萬的手機補貼
反正合約也沒保證速度
你沒看前陣子i6上市,很多人寧可綁1-2千的吃到飽月租,排隊等電信業者的i6
也不要上官網買空機,再辦沒吃到飽的中低月租費

如果全部廢掉吃到飽,等於照4G剛開台那種資費
900多月租只有2GB流量,超過即降速
如果是這樣的資費,會有多少人想辦
電信業者標頻段,買設備,後台維護...等,都花不少錢
對他們來說,拉一個就算一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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