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hwa wrote:這年頭一堆發重誓說發雞排的最後大都事後消失不用太認真 請看清楚內文拿到"一定金額的賠償" 才發雞排, 我從沒說過是要花自己的錢發早和解了 拿到某金額的賠償(低於我內文那數字),且和解條件之一就是不要驚動01這邊 原因請自己想像 總之這是當下的協議和解自然就是撤告後不起訴, 你也可以當我"敗訴"總之, 賠償金額沒到底標 我本來就不需履行請雞排的承諾ps. 賠償金我全捐7-11捐贈箱了, 有興趣看照片的私訊跟我討 投下去的當下 我有拍照, 雖然只有手 錢 跟捐贈箱入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