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NCC的規定,各家都變成有7天的體驗,而且是一人一生一次,因為他是看證號的
中華的作法的確是會給你一張SIM卡,如果自備網路設備的話,連押金都不用給
七天後也不用歸還SIM卡,會自動失效!但是拜託借用的網卡要去還,不然押金不會退
相較之下台哥大就比較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網路設備一樣可以租借,也需要押金
但是這裡連SIM卡也是借給你的,還需要押金300元
而且當你超過7天未歸還SIM卡的話就變成體驗時簽訂的文件中的合約繼續使用
只能說台哥大的體驗方案比中華的不友善
如果非得要用台哥大的話,沒辦法合約是人家寫的!勤快點7天到了趕快還一還!
如果是想要無約用網路的話,應該就像前面說的一樣,直接開啟網路服務就可以了!
ducklin.yaya wrote:
問題就是台灣大業者不...(恕刪)
適用期是免費的,單純申請適用門號不會預先設定一個資費。如果有,系統就會對這門號出帳,出了帳沒收就得另走程序銷帳,業者不會這麼蠢自找麻煩,你多去了解就知道了。
台哥大如果沒有事先跟用戶說有這條但書就是不對,可是看樓主的發言不像是這樣吧! 樓主不滿的是但書的條件他不喜歡...
很多行業都有定型化(制式)契約,但不是不能改。幾年前我裝保全時,保全公司拿了一分制式契約要我簽,我改了改然後交給業務要求照我改的簽,不然就拉倒,業務回公司確認後,最後還是照我改的簽了!
自由市場的競爭本來就容許業者在合法的前提下自行搭配,有的快炒店有附免費小菜,有的沒有;有的要開瓶費,有的不用,這樣要不要喊不公平、不合理?(或是像樓主一樣用「黑心」來形容?) 台哥大又不是獨占,市場多的是其他業者可選,他服務不好、配套不佳,自有市場機制來逼得它改變。要不乾脆電信全部再度收歸國有,政府要降多少、甚至當作免費服務都沒關係,這樣豈不皆大歡喜?
那可好了,以後要不台灣大直接說,用戶門號合約到期若沒有退租,視同用戶續約原合約繼續綁兩年?
另外,您在這一版也不是菜鳥了,還搞不清楚「電信服務契約」和所謂「專案同意書」的差別? 前者是沒有期限問題的(或說是不定期限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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