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3838 wrote:
A:最重要的是你要能證明對方是在罵你,講你,並不一定要完整指出ID

你只要能證明他所罵的人,講與你有連結就有機會。
 
 
公然侮辱要有要件的,我現在罵 ID 為"#$%^% 123"王八蛋,社會上誰知道"#$%^% 123" 這串符號是誰?
那你要告你就去虛擬世界告,你跑到真實世界告,告人要用真名吧?奇怪告訴人與被罵的名字不同啊!
 
486先生的部分,就我舉例的藝名、筆名等,已經為社會許許多多的人知道跟真人產生連結,所以罵486先生會有罪,是因為可以跟真人連結。你罵宅神、法拉利姐都有罪的。
 
如果FB用英文或數字當帳號,但帳號裡面有真人的生活照、露臉照,這些英文或數字已經可以跟真人連結了,雖然他沒有被社會廣為人知。所以罵他也有罪的。
 
本網也有網紅的,例如小笨賢,你們不要嘲諷他過頭了,哪天他提告了,你很可能有罪,因為非常多人認得此帳號,如果他當了Youtuber、寫了部落格、追蹤人數上千人,他就算不用真名,你一樣有事的。
par3838 wrote:
答案如下,這連結你看(恕刪)

呵呵,同樣的案情不同的結果你聽過嗎?
同一個案件,一審勝,二審敗你也知道吧?
我以前無聊常看蘋果日報法律專欄,我看過類似告妨礙名譽的例子,很多英文和數字組合的網名都敗訴。
你舉的這些案例,並非被司法院選為判例,拘束法官以後碰到此類情況不得自由心證,必須按此判例去判。
並沒有喔!
台灣不是英美法系(這你聽得懂?)
還是以法官獨立心證為主

此外律師是有作用的 大部分這類都是自己打 當然輸的機會大
luelue666 wrote:
呵呵,同樣的案情不同(恕刪)


當然法律上會不同見解,所以有1審有罪或無罪,2審在被推翻等,
當然不同的法官,檢察官跟對此事的見解也會有不同心證看法。
不同的律師能力,強弱,也會有不同的最後結果。

我上面連結是有真實判決文案例。且告訴人是沒請律師的居多,但最後告贏。

當然如果你也能提出數字或符號id等不起訴的案例新聞,法院連結判決文等給我看,不只一則,能更多或數十則,大於我上面連結內容的比例,這樣能證明你所說的,也是有可能,這樣會更好,我也可以看一下研究。(基本上你說不成案可能,我也認同有這可能性,或許也真實發生過在案例上,在法律來講,我就有興趣想看這方面判決不起訴的內容,好研究一下。)


而樓主情況是有請獨立律師去告,而其公司的法顧也是有協助免費諮詢,該法顧是資深當過法律協會理事長等級,相對樓主案件勝訴機會就多好幾分。

加上樓主有蒐集數字哥帳號內所有對他,對其他人的不禮貌發言紀錄證據,這些呈給檢察官跟法官看,法官自然會評估此人的個性跟人格品格如何,這也是官司判決的因素之一。
還有數字哥似乎是公務員,這些網路上隨意謾罵跟上班時間上網,請google 周科長 ptt
我記得後來周科長就被調離主管職
考績那些就別說了
數字哥 你的上班時間上網紀錄不少喔
而且還有一堆罵人紀錄 我想到公懲會 嗯 你自己想想看喔
ZZZZZZZZZzzzzzzzzzz.............
這你個版?要吵自己去吵!兩個都有問題
希望出來罵我的記得罵罵對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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