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味十足 wrote:
你先把"超過正常使用範圍"定義出來,這句話要如何讓法官採信?
以21M的網速來算,1天只要跑3個小時就會超過800G
1天用3小時叫超過正常使用範圍?那我很歡迎電信業者來告...(恕刪)
我覺你這種算法才有問題, 就算看藍光好了。
品質最好的 Apple tv+ 4k 平均流量也才 26M。
看三個小時 274G, 那來 800G。
就算可你全速跑 21M三小時好了 221G, 那來800G。
你看什麼影片可以吃到三小時 800G, 最好是大家手機都是4K,然後整天在看影片。
可能你不用工作, 全職看影片吧。
讓你全速跑21M, 三小時好了下載好了。 221G你手機存的下嗎?
當固網用就當固網用, 大家心照不宣。
要搞清楚 。 你辦的是手機上網, 要當固網用的還是去申請固網。
而且 21M是最高流量,不是讓你整天都用 21M來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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