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ype13 wrote:
ncc已經通過併購了...(恕刪)
無償繳回頻寬,電信商不願意一樣破局~
rtype13 wrote:
萬一公平會說這樣不功能,被併購終身資費就沒有...不可以,要保障消費者,或許11/33/88/188 等等終身方案真的可以超過二年。
NCC表示,合併後,被合併方既有用戶的契約,存續方也要概括承受,並提供多元資費。NCC發言人暨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台台併的附款,比遠亞併多一項,關鍵就在於台灣之星的終身用戶,要求台灣大概括承受終身合約。不過台灣之星4G終身用戶合約,雖名為終身,但使用期限其實是在4G執照截止前,4G執照將在2031年到期。